全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7年-2020年)(全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全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7年-2020年)

全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一般指本詞條

《全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7年-2020年)》是國家海洋局在2018年2月印發的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7年-2020年)
  • 外文名:National 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lanning (2017-2020)
  • 發布時間:2018年2月
  • 發布單位:國家海洋局
正式發布,主要內容,

正式發布

2018年2月,國家海洋局印發《全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7年-2020年)》,要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深入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細化任務分工,分解責任目標,明確實施路徑,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際成效。

主要內容

《規劃》明確了“綠色發展、源頭護海”“順應自然、生態管海”“質量改善、協力淨海”“改革創新、依法治海”“廣泛動員、聚力興海”的原則,確立了海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基本完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穩中向好、海洋經濟綠色發展水平有效提升、海洋環境監測和風險防範處置能力顯著提升四個方面的目標,提出了近岸海域優良水質面積比例、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等八項指標。
《規劃》以實施以生態系統為基礎的海洋綜合管理為導向,按照陸海統籌、重視以海定陸的發展原則,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行政為動力和保障,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打好海洋污染治理攻堅戰。
此外,《規劃》提出了“治、用、保、測、控、防”六個方面的工作,即推進海洋環境治理修復,在重點區域開展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推動海洋生態環境質量趨向好轉;構建海洋綠色發展格局,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全面維護海洋生態系統穩定性和海洋生態服務功能,築牢海洋生態安全螢幕障;堅持“最佳化整體布局、強化運行管理、提升整體能力”,推動海洋生態環境監測提能增效;強化陸海污染聯防聯控,實施流域環境和近岸海域污染綜合防治;防控海洋生態環境風險,構建事前防範、事中管控、事後處置的全過程、多層級風險防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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