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民族學院院長會議

全國民族學院院長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聯合主持召開的民族教育重要會議。第一次會議,1955 年 6 月在北京召開。主要議題是研究民族學院的方針任務、教育工作和領導關係等問題。會議指出,在今後一個時期內,民族學院的任務是以提高在職少數民族區、鄉級幹部和部分縣級幹部的政治水平、文化水平和業務水平為主。個別地區根據建設事業上的需要,可適當招收少數民族青年,施以一定的專業訓練或文化科學教育,培養少數民族的專業幹部和知識分子。民族學院的工作方針,應以整頓鞏固提高質量為主,個別地區有需要與可能時,可作適當發展。第二次會議,1958 年 2 月在北京召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民族學院院長會議
  • 召開時間:1955 年 6 月
  • 召開地點:北京
  • 主要議題:研究民族學院問題
確定,民族學院是為少數民族訓練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政治幹部,同時培養專業人才的學校。民族學院的教育方針,應該是對學生進行階級教育、馬克思主義民族觀的教育、社會主義愛國主義的政治思想教育、馬列主義理論結合中國革命和建設經驗的教育以及專業課程的教育。對文化水平較低的學生還應進行文化課程的教育,提高各民族學生的階級覺悟和政治覺悟,破資本主義立場,立社會主義立場,樹立工人階級世界觀、人生觀和民族觀,為少數民族培養一批為共產主義奮鬥的、經得起風險的、有專業能力和文化水平的又紅又專的幹部。第三次會議,1960年 5月在北京召開。著重討論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的教育方針的經驗和問題,要求各民族學院必須加強階級教育,開展教育改革,高速度培養少數民族的共產主義幹部。第四次會議,1964年 5月在北京召開。會議討論民族學院的方針任務, 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管理體制等問題。確定民族學院以輪訓和培養少數民族政治幹部為首要任務,調整本科、專科,切實辦好預科。中央民族學院和中南民族學院、西北民族學院由國家民委和高等教育部雙重領導,以國家民委為主,其他民族學院仍由所在省、自治區中共黨委、人民委員會管理,教學業務由高等教育部負責指導。第五次會議,1979年 8月在北京召開。總結民族學院工作經驗,研究新時期民族學院的方針任務和發展規劃。同年 11月國家民委和教育部發出經國務院批准的《關於民族學院工作的基本總結和今後方針任務的報告》。規定民族學院在新時期必須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堅決完成新時期中國共產黨和國家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任務,大力培養四化建設所需要的具有共產主義覺悟的政治幹部和專業技術人才,為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