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項目

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項目

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養項目自2005年12月啟動,至2009年共招收16個班650多名學員。學員平均年齡在35歲左右,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其中90%以上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多數人具有境外學習、工作經歷,幾乎全部具有高級會計師資格或註冊會計師資格。目前,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已經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並得到了業內和用人單位的充分肯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項目
  • 啟動:2005年12月
  • 培訓周期:6年
  • 部門:財政部
基本信息,人才項目,含義,要求,優勢,課程特色,教學準則,申報條件,附錄一,附錄二,培訓目標,組織領導,培訓對象,培訓對象選拔,培訓方式,培訓教材,考核與管理,培訓時間,

基本信息

2007年,財政部發布了《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養十年規劃》,提出要在全國範圍內,有計畫地按照企業類、行政事業類、註冊會計師類、學術類4類,爭取用10年左右的時間,培養1000名左右會計領軍人才,擔負會計行業的領軍重任。
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班的培訓周期為6年,分為集中培訓和跟蹤管理2個部分,跟蹤培訓實行在職學習、實踐考核與跟蹤培訓相結合。據了解,培訓將引入淘汰機制。培訓分為3個考核周期,實施定期淘汰。取得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證書者,將擇優聘任為財政部會計準則內部控制標準諮詢專家組成員。

人才項目

含義

上海改革開放以來,企業在人事管理、技術管理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上海的企業在現代金融、財務管理等方面還有很大的缺陷或不足。領軍人才包含三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要有高度,企業的董事長、CEO等高級管理人才要能統攝全局,這個全局概念不僅僅是指企業內部或行業內部的,更應該是在全球視角上的。二是要有廣度,現代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不僅要懂技術、懂管理,還要懂財務、懂金融,善於協調產業發展和資本運作的關係,善於平衡實體經濟虛擬經濟的互動。三是要有深度,企業管理人員需要對現代財務和金融有比較深入的了解和研究,要能夠運用一些在現實中已經比較成熟的專業經驗,如資產證券化、收購兼併、投資組合管理等,使企業管理往高效化、現代化方向發展。
這個項目,是上海市裡的老領導、前上海市政協主席、常務副市長,也是財大的名譽院長,全國政協常委蔣以任教授的直接關心下設計和開發的。從社會經濟發展的整體需求來看,這個“領軍人才”應當是具有標桿性的人物,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航運中心建設中的中堅力量,在未來的歷史進程中,能夠為上海和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的重要貢獻。

要求

上海財經大學會計領軍人才項目有一些“定製化”的色彩在裡面,主要是為上海市經團聯和工經聯的一些會員企業服務,所以大多數都是市屬大型集團和部分在滬央企的高管。當然,其他行業的高管們能夠踴躍報名。學員的理想結構是來自產業界和金融界的人數有適當均衡,因為這樣能夠使學員之間的資源更好地互動,不僅僅是“教學相長”,學員之間也能互相啟迪,學以致用。由於這個項目是財經大學高管教育領域的標誌性品牌工程,所以對入學設定了高標準的門檻,蔣主席親自擔任了項目指導委員會的主任。除了要符合具有8年管理經驗、大學本科學歷起點這一教育部規定的必要條件外,將著重考察學員所在的企業背景、個人履歷和發展潛質。大家需要進一步了解,可以訪問“上海財經領軍人才發展項目”的專門網站。

優勢

財務金融方面的項目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許多國內的培訓課程,由於基礎、研發和師資等各方面原因,開設的都是一般管理課程。好在大家都注意到了這一點,對財務金融也漸漸重視起來。這次國務院提出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國家戰略,將“金融熱”更進一步升溫了。我們高興的看到許多院校也都開始開設或加大金融、財務課程在各個培訓項目中的比重。上海財大作為國內第一所商科院校,從1921年起就開設了財務金融方面的課程,因此在這方面的經驗很豐富,課程體系也相當完備,有些資源是其他院校所沒有的。在會計和財務領域,財大是1981年就拿到了全國第一個博士點,1988年成為全國最早的兩個國家級重點學科之一。在金融領域,財大1996年開始是上海市重點建設學科,2007年成為國家重點培育學科。在這兩個學科,財大都有國家級的教學名師和高質量的教學團隊。因此,“底蘊深厚,枝繁葉茂”是上海財經大學在財務金融領域最好的概括。
除了上海財大自身的基礎,還有劍橋大學伯克利加州大學的鼎力支持,財大還在全球範圍廣攬名師,如麻省理工學院王江教授,康奈爾大學黃明教授、耶魯大學陳志武教授、哥倫比亞大學王能教授,可以說財大這個項目非常幸運和光榮,聚集了全球範圍內最優秀的華人財務金融學家。

課程特色

上海財大商學院EDP中心會計領軍人才的課程體系設計是非常新穎的和具有吸引力的。課程主要有五個個模組:專業課程,英語能力,人文講座,參觀教學,套用總結。
專業課程從包括企業、政府和商業環境課程;市場競爭與公司戰略課程;財務會計報告專題(準則)、制度與信息披露課程;業績評價與管理激勵課程;業務報告與企業分析課程;企業兼併、收購與重組課程;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課程;領導力與組織行為(CFO卓越領導力建設)課程;信息技術與價值創造課程;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展望課程等公22個系列專業課程。
英語能力模組包括:英語專業讀寫能力集訓和英語口語強化集訓。
人文講座包括人文、歷史、文化和藝術鑑賞及品味提升。
參觀教學包括知名標桿企業參觀記海外名校學習。
套用總結包括工作套用文總結和前沿課題論文總結。
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EDP中心會計領軍人才五大課程模組是一個有機整體,直接反映了財大會計領軍人才的培養目標,即旨在“為上海和全國培養具有戰略視野、創新精神、通曉財務金融理論和實務,能夠參與全球競爭的財經領軍人才”。

教學準則

上海財大會計領軍人才發展項目的另一個亮點是採取了和業界緊密結合的方式來設計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培養模式和體系。作為上海市最大的經濟團體,上海市經濟團體聯合會承擔著政府與企業、行業協會之間的橋樑紐帶職能。據悉,市經團聯將通過行業協會的作用,為這個項目輸送大批學員,為企業領導者搭建學習交流的長效平台。同時也將資深會員們在公共管理領域、企業管理領域數十年的實踐經驗與項目學員們分享,從而真正實現“教學相長,知行合一”。
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合作各方還將開展一些更深入的聯合研究,共同總結符合上海特點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教育模式,一起開發上海工業經濟和財務金融案例庫,將中國實踐成為充實世界商學教育的素材和經驗。全國政協常委、市經團聯會長蔣以任指出,這個項目充分發揮了知識界和實業界的優勢資源,希望這個項目的舉辦,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培育中堅骨幹力量,從而為上海和國家的發展作出實質性的貢獻。

申報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
2.在中央管理企業,或在上市公司中擔任總會計師,並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豐富的財務工作經驗,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或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國家合格標準。
4.具有較高的英語水平,能夠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
5.年齡不超過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10年9月);身體健康。
除個人自願申請外,中央管理企業可依據上述條件推薦本單位2—3名後備幹部參加培訓選拔;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各省級財政部門可依據上述條件推薦2—3名本部門、本地區、本行業高級會計人才參加培訓選拔。

附錄一

財政部關於開展2010年全國會計領軍(後備)
人才(企業類)培訓的通知
財會[2010]8號
中直管理局,鐵道部、國管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北京、上海、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各中央管理企業,各中央管理金融企業: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關於“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的規定和中共中央“十一五”規劃中關於“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的要求,進一步加快我國國民經濟緊缺人才培養步伐,著力造就一批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的高素質、複合型會計領軍人才,依據《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養十年規劃》(財會[2007]8號)有關規定,我部決定啟動2010年企業類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有關組織工作,並於2010年9月開展培訓對象選拔工作,請中直管理局、鐵道部、國管局(以下簡稱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以下簡稱各省級財政部門)協助我部做好政策宣傳、培訓對象選拔、考核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培訓對象的選拔
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各省級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2010年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企業類)培訓實施方案》(詳見附屬檔案1)所規定的選拔對象、選拔條件及選拔程式,認真組織考生報名、材料審查和選拔考試。有關要求如下:
1.正式申報。申請者按要求填寫《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項目申請表》有關內容,經所在單位同意後,連同申請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複印件,報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單位的申請者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直管理局管理企業的申請者報中直管理局,中央管理企業在京單位及駐外機構(不含港澳地區)的申請者以及中央管理企業推薦的後備幹部報國管局,中央管理企業在地方單位的申請者按屬地化原則報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中央管理企業駐港澳地區單位的申請者按就近原則報廣東省財政廳會計處。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對申請者的申報條件進行覆核,並提出審查意見。具體報送方式由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確定,正式申報時間為20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
2.選拔筆試。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組織對申請者進行集中選拔筆試。選拔筆試由財政部統一組織命題,考試範圍為會計、企業內部控制、企業管理綜合知識和英語。考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010年9月5日上午8:30—12:00。選拔筆試地點由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確定並提前通知申請者。筆試結束後,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將試卷和申報材料集中整理後,於2日內報送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3.選拔面試。筆試結束後,財政部組織有關專家對試卷及申報材料進行審閱,確定參加選拔面試的申請者名單。面試名單將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網站上公布,並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選拔面試由財政部統一組織命題,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認知、策劃和決策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及人際交往能力、語言表達及邏輯思維能力、氣質風度、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為20分鐘。選拔面試初步定在2010年9月底或10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確定培訓對象。財政部根據選拔考試的結果,確定培訓人選。2010年高級會計人才培訓班招生人數為50人。
三、培訓時間與地點
2010年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企業類)培訓班將於2011年9月開班,培訓周期為6年,分為集中培訓和跟蹤管理2個部分。首次集中培訓為1個月,安排在2011年9月,地點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跟蹤培訓實行在職學習、實踐考核與跟蹤培訓相結合,財政部和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對學員的在職學習、實踐、研究等情況實行跟蹤管理。具體開學時間和有關要求,由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通知學員。

附錄二

財政部2010年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

培訓目標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適應我國市場經濟和會計行業發展要求,培養和造就一批精通業務、善於管理、熟悉國際慣例、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思維的高素質、複合型會計人才,發揮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在強化會計職能、宣傳會計政策、組織繼續教育、研究實務問題等方面的組織推動和輻射作用,促進我國會計隊伍整體素質的全面提高。

組織領導

財政部會計司具體負責培訓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制定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能力框架,組織協調開發培訓教材,建立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信息庫,對學員實行跟蹤管理,指導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培訓工作。
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在組織開展本部門、本地區、本行業會計人才培訓的同時,負責組織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的報名、材料審查、組織考試和後期管理等工作。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負責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的實施,具體負責培訓課程開發、教學組織、結業考核、學員檔案庫建設、教務管理等。

培訓對象

培訓對象為具有高級會計師資格或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成績合格,在中央管理企業(含中央管理金融企業,下同)和省屬大型企業擔任分管財務的企業負責人、財務部門主要領導及其後備人員,或在上市公司擔任總會計師的高層次會計人員。

培訓對象選拔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
2.在中央管理企業和省屬大型企業擔任分管財務的企業負責人、財務部門主要領導及其後備人員。
3.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資格或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國家合格標準。
4.具有較高的英語水平,能夠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
5.年齡不超過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10年9月);身體健康。
除個人自願申請外,中央管理企業可依據上述條件推薦本單位2-3名後備幹部參加培訓選拔;中央有關主管單位、省級財政部門可依據上述條件推薦2-3名本部門、本地區、本行業高級會計人才參加培訓選拔。
(二)選拔程式。
1.正式申報。申請者按要求填寫《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項目申請表》(附後)有關內容,經所在單位同意後,連同申請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複印件,報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單位的申請者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直管理局管理企業的申請者報中直管理局,中央管理企業在京單位或駐外機構(不含港澳地區)的申請者以及中央管理企業推薦的後備幹部報國管局。
2.選拔筆試。
3.選拔面試。
4.確定培訓對象。財政部根據選拔考試的結果,確定培訓人選。

培訓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實行集中培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套用研究相結合的培訓方式,通過建立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台,全面培養和提升培訓對象的綜合素質。
(一)培訓周期為6年,分為集中培訓和跟蹤管理2個部分。首次集中培訓時間為1個月,安排在2011年9月;跟蹤培訓實行在職學習、實踐考核與跟蹤培訓相結合。
集中培訓以專題講座、專題研討、案例討論、論壇等方式為主,以案例教學為主要教學形式,主要是通過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學習和交流,夯實基礎理論、提升知識結構、更新經營觀念、拓展管理視野,搭建起學員之間和學員與培訓師資之間的溝通平台,同時,通過培訓和綜合考察,確定學員在職學習的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集中培訓結束時,由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提供自學書目、課題項目和網上輔導服務,指導學員理論聯繫實際,深化培訓內容。
學員離校期間,實施跟蹤管理。學員按照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提供的自學書目、課題項目進行自學,定期參與專屬網路論壇的討論,返校承擔國家會計學院培訓授課任務,按時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的各項活動,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學習心得體會、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1年內報送材料的數量不得少於7篇),邊工作,邊學習,努力把學到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工作中去。
(二)在職學習的跟蹤管理。
建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台,引導學員在集中培訓結束後,持續進行在職學習,進一步提升學員的理論聯繫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體措施是:
1.建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企業類)信息庫和培訓學員檔案,對學員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在培訓周期內,財政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不定期與學員進行聯繫,了解學員學習、工作、科研等情況。
2.組織、引導學員參加科研和社會實踐活動。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有計畫、有針對性地組織學員到國內外知名企業實地考察、研究,學習先進管理經驗。同時,組織學員根據培訓情況和所在單位實際,撰寫研究報告,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提供學術指導。另外,培訓周期內和培訓期滿後,根據學員特點和所在單位實際情況,組織優秀學員參加財政部、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財政部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中國會計學會、國家會計學院等單位或機構的課題項目、政策制定、徵求意見、學術研究、調查研究、出國考察、學術會議等活動,承擔國家會計學院授課任務,逐步使學員成長為宣傳會計政策的專家、研究會計準則制度的專家、培訓輔導會計準則制度的專家、財政部了解基層實際情況的專家,給學員提供進一步施展才能的平台。
3.建立培訓後持續跟蹤評價體系。定期了解學員完成培訓後的職業崗位變化,聽取學員對學習課程的建議,為測評培訓實施效果提供基礎數據。

培訓教材

根據每期培訓學員的特點和需求,“量身定做”培訓方案和培訓內容。
(一)以會計領軍(後備)人才能力框架為指導,案例教學為手段,教授會計領軍(後備)人才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二)以學員的實際需求為出發點,學以致用,解決學員在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年來組織的高級會計培訓課程的基礎上,制定《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大綱(企業類)》,印發學員,並不斷根據學員反饋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三)關注社會經濟熱點問題。結合企業改革、經濟改革和會計改革等熱點問題,組織系列專題講座和互動研討等,拓展學員視野。
(四)以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為主導,開發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系列輔導教材,形成一套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教材庫,並根據學科發展趨勢、我國經濟管理和財務會計工作的發展進程、學員參與學習的效果等情況,定期對培訓教材進行充實、修訂、完善。

考核與管理

(一)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負責培訓期間學員的日常管理。國家會計學院應當建立學員檔案,系統記載學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科研等情況。
(二)實行政府資助與考核掛鈎制度。參加培訓的學員,培訓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其培訓期間的培訓費用由國家會計學院專項資金資助。未能按照規定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學習心得體會、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的,視為自動放棄繼續參加培訓的權利。
(三)引入淘汰機制。培訓分為3個考核周期,實施定期淘汰。建立量化考核體系,根據學員在每個考核周期中的綜合表現,以量化分為依據,擇優選拔可塑性強、表現優秀的學員參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層次的培訓。
(四)頒發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證書。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畫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結業。學員結業時,由財政部用印、國家會計學院頒發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證書。
(五)培養與使用相結合。取得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證書者,將擇優聘任為財政部會計準則、內部控制標準諮詢專家組成員,申請成為中國會計學會個人會員,優先參加財政部、中國會計學會、國家會計學院組織的科研、學術等活動。

培訓時間

(一)培訓時間。2011年9月,培訓周期為6年。
(二)培訓地點。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三)培訓人數。本期培訓班人數為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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