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開展全國統一的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完善
新聞記者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是堅持和加強黨對新聞輿論工作領導的必然要求,是推動傳媒領域治理制度化規範化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新聞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堅實保障,是加強新聞記者隊伍建設的有效抓手,要深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以強烈的政治自覺和飽滿的工作熱情把考試工作各項任務承擔好完成好。
發展歷程
2020年,為落實“建立健全新聞記者職業資格制度”改革任務,國家新聞出版署組建工作專班。
2021年12月,中央文改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辦法》。
2023年3月27日,
中宣部召開全國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工作電視電話會。
2023年5月,中國記者網公布了《2023年全國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分為《新聞基礎知識》和《新聞采編實務》2個科目。
2023年8月,《全國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新聞基礎知識》《全國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新聞采編實務》《全國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培訓教材由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出版。
2023年11月4日,首次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在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舉行,全國各新聞單位3.9萬多名新聞從業人員參加考試。
實施部門
國家新聞出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報名條件
1、報名參加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認真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新聞志向、工作取向,熱愛新聞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2、報名參加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三)在新聞單位編制內或者與新聞單位簽有勞動契約,新聞單位為非法人編輯部的人員,須為新聞單位的主管(主辦)單位在編人員或者與主管(主辦)單位簽有勞動契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
(三)受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的;
(四)被列入新聞采編不良從業行為記錄並在限業期限內的;
(五)偽造學歷、工作資歷證明的;
(六)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國家新聞出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考試內容
設立《新聞基礎知識》和《新聞采編實務》2個科目。各科目均為主客觀混合科目。
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的內容和命題範圍以國家新聞出版署公布的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準。
考試成績
《新聞基礎知識》和《新聞采編實務》2個科目考試成績均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考試合格分數線,即為通過考試。
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應試科目考試合格,方可取得
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內容解讀
按照《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辦法》有關規定,新聞單位未獲得新聞采編從業資格,需要申請新聞記者證、從事新聞采編工作的人員,須報名參加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新聞單位不從事新聞采編工作的人員,可視情自願報名參加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非新聞單位人員,不能報名參加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這裡的“新聞單位”,是指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依法批准設立並列入新聞記者證核發範圍的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以及網際網路新聞信息采編髮布服務機構等新聞單位。
《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辦法》第九條、第十條,明確了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所必須具備的條件;第十一條規定了禁止報名的7種情形。各地考試機構將在考試報名環節嚴查嚴核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防止出現違規情況。按照規定,如果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社會影響
為鍛造高素質新聞記者隊伍、服務新聞事業高質量發展、建設社會主義
文化強國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