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循環經濟技術中心評價指南》是2017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循環經濟技術中心評價指南
- 外文名:Guideline for evaluation of circular economy technology center of China
- 標準標號:T/CACE 003-2016
- 發行時間:2016年12月23日
- 實施日期:2017年0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劉波林、於亞傑、呂征宇、高雅
起草單位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全國循環經濟技術中心評價的一般要求、程式和指標體系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全國循環經濟技術中心的評價工作。
主要內容
技術中心應做到以下事項:
a、技術中心應充分利用依託單位現有的科研、人才等基礎條件進行建設。依託單位負責提供研發經費、日常運行經費、以及研發人員、設備、場所等後勤支撐和行政保障。
b、技術中心應進行科學化、規範化管理,制定本技術中心的相關管理制度;制定智慧財產權、效益分配、人才交流等制度。
c、技術中心實行依託單位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設立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依託單位應定期對領導班子進行考核,對於不能勝任工作的成員及時撤換,同時將中心領導成員的任命、考核和調整等報組織單位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