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工程建設委員會防火防爆分技術委員會

為了加強工程建設防火防爆標準化的學術活動,促進我國工程建設防火防爆標準化工作的發展,不斷提高工程建設防火防爆規範的水平,國家計委基本建設標準定額局和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委員會建標(1985)11號文,於1985年7月29日委託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籌建“全國工程防火防爆標準技術委員會”。經過籌備組半年多時間的籌備工作,於1986年6月24日在遼寧省錦西市成立。第一屆委員會由37個單位、40名委員組成。經過中央國家機關機構改革,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工作機構與任務劃歸建設部,經建設部批准“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委員會”自1990年1月23日起正式更名為“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全國工程建設委員會防火防爆分技術委員會也更名為“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防火防爆委員會”。
全國工程建設委員會防火防爆分技術委員會由正、副主任委員和來自設計、施工、生產、使用、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委員組成,每屆任期四年。
全國工程建設委員會防火防爆分技術委員會的業務範圍主要是:(1)宣傳普及工程建設和防火防爆專業的標準化知識,按項目計畫組織制、修訂和管理防火防爆專業的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2)受公安部的委託,具體負責組織制、修訂和管理防火防爆行業標準,並接受企業委託,協助編制企業標準,編輯出版防火防爆專業的標準化書刊和資料;(3)組織開展防火防爆專業的工程建設標準化培訓、學術活動、服務(包括工程建設標準化諮詢、項目論證、成果鑑定、工程建設產品合格評定和優質產品推薦等)及國際合作和交流,並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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