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是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於2018年3月13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設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3日
  • 機構隸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機構類型:行政機關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機構設定,機構設定,

歷史沿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是1983年(癸亥年)6月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定設立的專門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受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整合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的相關職責,組建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作為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

主要職責

1、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交付的有關教科文衛等方面的議案和法律草案、質詢案;
2、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屬於人大職權範圍內同教科文衛委員會有關的議案;
3、參與教科文衛體人口等方面立法工作;
4、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下,依法對教科文衛等方面的法律進行視察與監督;
5、辦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設立辦公室、教育室、科技室、文化室、人口衛生體育室,作為辦事機構,承辦委員會日常工作。

機構設定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主持委員會的會議和委員會的工作,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委員工作。
機構職責
1、為委員會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做好有關工作。 2、為委員會審議全國人大會議主席團或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議案做好有關工作。提出立法項目的建議,擬訂教科文衛委員會的議案(稿)。
3、協助常委會做好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有關工作。審查與委員會有關的法規等,並擬訂委員會的審議意見(稿)。
4、為屬於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職責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工作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做好服務工作。
5、認真做好辦理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有關工作。
6、負責委員會全體會議、主任委員會議、主任委員辦公會議的籌備、會務和決定事項的落實工作。承辦文秘等內部事務。
7、加強與地方人大專門委員會的聯繫溝通。
8、承擔委員會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外交往的有關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
(按姓名筆劃為序)
馬旭(滿族)、王錚、王巍、古小玉、左中一、田紅旗(女)、任鳴、劉雲志、李巍、何雷、張洪賀、龐麗娟(女)、賈平凹、徐延豪、高紅衛、蔣立虹(女,彝族)、韓永進、程恩富、赫捷、廖昌永、樊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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