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邊界條約的決議

1961年10月5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邊界條約的決議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61.10.05
  • 實施時間:1961.10.05
(1961年10月5日通過)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邊界條約,決定由劉少奇主席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邊界條約,自簽字之日起本條約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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