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是1980年9月29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80年10月7日
- 發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是1980年9月29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的主要作用為防止傳染病由國外傳入或者由國內傳出,實施國境衛生檢疫,保護人體健康。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是1980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規。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 發布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發布時間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是1980年9月29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規。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 頒布時間 2017年11月4日 實施時間 2018年1月1日 屬性 法律 通過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 ...
工作年限不滿二十年的,只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退休改為離休以及改變退休費標準後的差額部分,一律不予補發。已經擔任榮譽職務的幹部,不再重新安排。已經退職的幹部,不再重新處理。註:有關幹部離職休養的待遇應按照國發〔1980〕253號國務院關於公布《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執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1978.5.2 4公布)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全國人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 (1980.9.2 9公布)附: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 附: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為原則,改革了幹部管理體制,下放了幹部管理許可權,將過去上級幹部人事部門管理下兩級、改為原則上只管下一級主要領導幹部;同年,國務院頒發《關於進一步擴大國營企業自主權的暫行規定》,進一步擴大了企業的使用幹部的自主權;另外,在幹部管理體制上不斷加強法制建設;堅持貫徹共產黨管幹部的原則,並逐步實現幹部管理...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3.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 5.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8.中華人民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1980.9.29)附: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1982.8.231999.12.25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1982.11.19 1991.6.29第一次修正 2002.10.28修訂)……四、經濟法 五、社會法 六、...
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1980年)附:9.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1982年,1999年修訂)10.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1982年,1991年修正、2002年修訂、2007年修正)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996年修正、2008年修訂)12.中華人民共和...
幹部住房建設的報告的通知 (國務院批准 1981年1月12日)軍隊幹部退休暫行規定 (1981年10月13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軍隊幹部離職休養暫行規定 (1982年1月4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軍隊執行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 休養制度的幾項規定的通知 (1982年6月8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志願兵退出現役安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規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第78號令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正。分為總則,...
(二)批准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申請的;(三)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的;(五)侵犯民辦學校合法權益的;(六)其他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第六十四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民政...
第八十四條 軍事學校教育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法的原則規定。宗教學校教育由國務院另行規定。第八十五條 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在中國境內辦學和合作辦學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八十六條 本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核心修改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 2021年4月29日...
預備役軍官從下列人員中選拔:退出現役的軍官和文職幹部,退出現役的士兵,專職人民武裝幹部和民兵幹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學生,非軍事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預備役軍官基本條件的其他公民。從退出現役的軍官和文職幹部中選拔的預備役軍官,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提出轉服軍官預備役的意見,按照規定的許可權批准後,到...
士兵軍銜制度,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第三十三條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銜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第三十四條 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後施行。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條例》修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於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歷經2008年修訂,2019年、2021年二次修正。本法共七章節七十四條。修訂信息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
這方面的行政法規有:國務院頒發的1956年1月1日起實行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的《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1980年9月29日第十六次會議批准的《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等。②退職。不具備退休、離休條件,但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