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發布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
  • 發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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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文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 2009年7月1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引渡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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