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31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決定第Ⅲ/1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的修正》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9.10.31
- 實施時間:1999.10.31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1995年9月在日內瓦召開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決定第Ⅲ/1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的修正》。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