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將第一商業部和第二商業部合併為商業部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將第一商業部和第二商業部合併為商業部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將第一商業部和第二商業部合併為商業部的決議》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將第一商業部和第二商業部合併為商業部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58年9月11日
  • 發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將第一商業部和第二商業部合併為商業部的決議
全國人大法律庫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58-9-11

法規內容

(1958年9月1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零一次會議通過).
1958年9月1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零一次會議決定將第一商業部和第二商業部合併為商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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