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決定
  • 時間:2004年8月28日
  • 序號:二十三
  • 通過會議: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作如下修改:
一、刪去第五條第三款。
二、刪去第十二條第五項。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根據本決定作修改後,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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