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二屆)第十二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二屆)第十二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發布日期是2015年04月24日,生效日期是2015年04月2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 制定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5年04月24日
  • 生效日期:2015年04月24日
  • 文書字號:(十二屆)第十二號
  • 效力級別:法律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檔案
  • 文書來源匯法網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十二屆)第十二號
遼寧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補選肖盛峰、潘利國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同意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確認肖盛峰、潘利國的代表資格有效。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接受了李萬才、陳海波因工作變動提出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李萬才、陳海波的代表資格終止。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罷免了仇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仇和的代表資格終止。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王超因車禍去世。王超的代表資格自然終止。
截至目前,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62人。
特此公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