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
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2010年9月27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
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李肇星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3年9月4日在塔什乾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
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李肇星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3年9月2日在杜尚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
是一場關於簽訂協定的決定 目錄 1 內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庫曼斯坦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的決定...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4年9月3日在莫斯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中俄國界西...
批准我國駐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大使李輝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9年5月5日在阿拉木圖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確定三國國界交界點的協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2001年10月27日通過)。此條約的簽訂,是中國政府與俄方達成共識雙方在兩...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家主席江澤民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簽署的《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的決定在2003.04.26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
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唐家璇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2年12月11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
遵循二○○一年六月十五日簽署的哈薩克斯坦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
(一)雙方指出,2005年兩國批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中俄國界東段的補充協定》,標誌著兩國邊界問題的徹底解決。 (二)雙方一致認為,兩國最終完成劃界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2001年10月27日通過)。此條約的簽訂,實際是中國政府放棄了唐努烏梁海等...
也為了更好的維護中國和俄羅斯兩國的戰略夥伴關係,令兩國在國際舞台上互為有利的支持者,中國和俄羅斯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當前國際形勢和重大國際...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 在相互尊重主權、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加強締約雙方在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合作共贏簡介 編輯 應俄羅斯聯邦總統弗·弗·普京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於2013年3月22日至24日對俄羅斯聯邦進行了國事訪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 在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加強締約雙方在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