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

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全俄蘇維埃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最早產生於1917年6—7月在彼得格勒舉行的全俄工兵代表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受孟什維克、社會革命黨人控制,不具有權力機關的性質和作用,七月事件後成為資產階級臨時政府的附屬品。1917年11月十月革命後,全俄工兵代表蘇維埃第二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全俄中央執委會,由布爾什維克占多數的一百零一人組成。根據1918年蘇俄憲法,全俄中央執委會由全俄蘇維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為蘇俄最高立法、執行和監督機關,有權頒布法令,審查和批准人民委員會的法令草案,選舉全俄中央執委會主席團,組織人民委員會等。蘇聯誕生前其中也包括烏克蘭和白俄羅斯蘇維埃共和國代表。至1922年12月,主席先後為加米涅夫、斯維爾德洛夫和加里寧。1922年12月蘇聯成立後,成為蘇聯加盟共和國之一的俄羅斯聯邦蘇維埃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的名稱,其主席由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兼任。1937年後改稱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主席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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