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監督

內部監督就是由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的會計監督,簡稱內部監督。這些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就是內部監督的機構與人員。

根據法律規定,內部監督應當符合的要求是: (1)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2)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應當明確;(3)財產清查的範圍、期限和組織程式應當明確; (4)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式應當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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