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公司制主要在日本的一些企業實行。所謂的內部公司並無法人地位,只是一些行政單位,但公司把它們當作子公司來要求和考核。內部公司被視為獨立的投資中心。
內部公司制實際上是事業部制和子公司制的一種變形:“內部公司”僅具有事業部制的委託法人地位,但卻具有子公司的許可權和經濟責任。所以,內部公司制介於事業部制和子公司制之間,是事業部制和子公司制的一種變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部公司制
- 地區:日本
- 性質:獨立的投資中心
- 作用:改善整個公司的現金淨運轉等
起源,區別,
起源
東芝從1999財年開始過渡到了內部公司制,同時提高了對各公司進行業績評價時現金運轉完成情況所占的比重。以此改善了整個公司的現金淨運轉,並壓縮了聯合有息負債規模。
區別
內部公司制正好與全資子公司制相反:全資子公司的法律地位,是獨立的法人,但卻只有事業部制的許可權。全資子公司的考核方式是利潤中心責任制,所以全資子公司制實際上是一種事業部制。
表: 內部公司制和全資子公司制的區別表
法律地位 | 經濟責任 | |
內部公司制 | 委託法人 | 投資中心責任制 |
全資子公司制 | 獨立法人 | 利潤中心責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