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創新與發展

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創新與發展

《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創新與發展》是2019年中國環境出版集團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創新與發展
  • 作者: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交易中心
  • 出版社:中國環境出版集團
  • 出版時間:2019年7月1日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14042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開始開展針對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試點工作。
  8年來,內蒙古自治區試點工作逐步完善了試點配套制度體系,出台了試點實施方案、交易管理辦法,制定了資金管理辦法、排污權出讓收入管理辦法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收費標準及交易價格,印發了交易管理規則、儲備管理規則、電子競價規則,制定了協商交易流程、掛牌交易流程、電子競價流程、儲備庫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成立了交易機構,落實了資金和人員;建設完成了交易綜合管理、儲備綜合管理、電子競拍、現場核查作業等6個配套排污權交易管理平台系統。經過數年的努力,構建了相對完善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政策實施框架,在初始排污權核定、排污權有償使用、排污權儲備、排污權交易等方面做出了富有成效的探索。
  自試點實施以來,內蒙古自治區逐步建立起排污許可、排污交易與總量控制相結合的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做到了總量前置審核、排污許可證發放和排污權有償使用協同聯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必須以滿足環境質量和總量控制要求為前提,在受理、審核新增主要污染物總量建設項目時,對建設項目均須出具總量指標來源初審檔案,新增總量指標均實施有償使用。同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體系的不斷完善,也對污染物總量削減和環境質量改善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創新與發展》通過對全國其他試點地區工作經驗和成效的現狀調研分析,以及對內蒙古自治區試點工作系統地研究、分析,發現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亮點突出,排污權交易中心的成立和排污權回購業務的開展,走在了全國試點省市的排頭。試點工作全面完成了原試點方案提出的工作內容,並在政策定位、排污權初始核定與分配、排污權定價、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徵收、排污權交易、排污權指標回購、排污權交易平台機構建設等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效。
  《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創新與發展》對試點工作的諸多成效進行了歸類總結,以期為其他地區的相關工作提供借鑑意義。

圖書目錄

1 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相關制度
1.1 國內外排污權相關制度
1.1.1 排污許可制
1.1.2 排污權交易制度
1.1.3 碳排放權交易
1.1.4 綠色金融體系的提出
1.2 制度形成的歷史背景
1.2.1 排污權交易試點政策的提出
1.2.2 內蒙古自治區試點批覆歷程及代表性
1.2.3 內蒙古自治區開展排污權交易的必要性
1.3 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1.3.1 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3.2 平台體系建立和完善
1.4 制度設計的探索與創新
2 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交易綠色經濟體系
2.1 排污權交易體系
2.1.1 一級市場的建立
2.1.2 二級市場的發展
2.1.3 交易市場有效性評價
2.1.4 開展跨行業跨區域排污權交易的研究
2.2 排污權儲備體系
2.2.1 儲備制度的建立
2.2.2 排污權儲備制度實施效果
2.3 排污權抵質押體系
2.3.1 其他省市的排污權抵質押體系
2.3.2 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抵質押體系的探索
2.4 排污權定價體系
2.4.1 原有排污權核定及分配定價體系
2.4.2 國內外現有定價模型
2.4.3 排污權定價方法選取原則
2.4.4 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成本確定
2.5 交易收入轉移支付體系
3 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核定、分配體系
3.1 排污權核定的意義
3.2 現有常見排污權核定體系
3.2.1 排污權核定辦法
3.2.2 方法優缺點分析
3.3 原有排污權初始核定體系的構建
3.4 富餘排污權核定體系的探索
3.4.1 體系設立的必要性分析
3.4.2 不同核算方法介紹
3.4.3 案例分析
3.4.4 方法建議
3.5 排污權分配體系
3.5.1 指標分配原則
3.5.2 初始排污權分配體系
3.5.3 減排指標分配體系
3.6 排污權最佳化配置探索
3.6.1 內蒙古自治區實施成效
3.6.2 其他試點做法
3.6.3 客觀障礙
……
4 內蒙古自治區排污權管理體系
5 基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的排污權核定方法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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