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志·民政志

《內蒙古自治區志·民政志》是由內蒙古民政廳編撰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書名:內蒙古自治區志·民政志
  • 作者:內蒙古民政廳
  • 類別:地方志
  • 出版時間:2009年01月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一、《內蒙古自治區志》(以下簡稱《區志》)是全面記載內蒙古地區自然、經濟、社會、人文等各方面歷史與現狀的資料性著述。

作品目錄

封面
內蒙古自治區志民政志
題詞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周維德題詞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郭子明題詞
圖片
1999年1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在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視察了1996年地震後的居民重建住宅區戶“全國十佳教師”梁彩霞一家。
1998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傘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在自治區黨委書記劉明祖、自治區主席雲布龍陪同下,在重災的興安盟科右前旗歸流河白音居辦合嘎杳特布新艾里,考察災後重建工作,並與村民親切交談。
1998年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前往興安盟重災區看望災區的民眾。
1998年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親切接見“熱愛祖國、自強不息、報告演出團”,並與內蒙古冠軍運動員邊建欣等合影。
199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在自治區黨委書記劉明祖陪同下慰問興安盟愛災民眾,鼓勵大家生產自救。
2002年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在自治區黨委書記儲波陪同下,到赤峰市翁牛特旗牧民家看望。
1991年,自治區主席布赫聽取民政廳劉曉旺廳長匯報錫林郭勒盟與赤峰市的劃界情況。
1986年,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民政局長在一線調解邊界糾紛。
1990年2月7日,民政部區劃司在通遼市召開蒙、吉勘界工作會議,與會人員合影留念。
1991年,在國家民政部張文范司長的主持下,在銀川召開了有內蒙古民政廳劉曉旺廳長,寧夏、陝西兩省副廳長參加的勘界會議。會議確定了“寧、蒙、陝、三省(區)交會點”,為勘界奠定了基礎。
1992年7月,內蒙古、吉林省到國家民政部匯報劃界情況,並與崔乃夫部長合影。
1991年12月,錫林郭勒盟西烏珠穆沁旗與赤峰市木西4旗完成劃界談判。圖為民政廳劉曉旺廳長與兩盟市負責人合影。
小城鎮建設的典型——扎賚特旌音德爾鎮。
巴彥淖爾盟與阿拉善盟達成區域界線協定。圖為雙方在協定書上籤字。
在遼闊的牧區,居住分散。為方便牧民參加選舉,每次都設定部分流動票箱,牧民們在自家門口就可投票。
給當選者頒發當選證書
在村民大會上宣傳《兩法》、《兩委》的基本內容,增強了農民的參與意識。
1998年自治區政府頒發了《關於農村牧區普遍實行嘎查(村)務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圖為“全區社區服務村務公開現場會”。
1996年,自治區民政廳在臨河召開“全區社區服務經驗交流會”。臨河市被自治區命名為“全區社區服務示範區”。
當選者向廣大選民發表治村致富的構想和承諾
1995年,自治區主席烏力吉歡送途經包頭市的北京軍區參加軍事演習的部隊。
1979年,自治區黨委書記周惠、政府主席孔飛,副主席郝秀山前去看望曾在大青山戰鬥過的騎兵支隊長、時任二炮副司令員的張達志將軍。
1997年,自治區副主席王鳳歧慰問解放軍二五三醫院的傷病員。
1991年“八一”期間,自治區主席布赫歡迎前來參加軍政座談會的駐軍領導人。
1997年春節期間,自治區副主席雲布龍、內蒙古軍區副司令員昭日格圖慰問烏蘭祭布盟邊警、武警官兵。
2001年春節前夕,自治區黨委書記劉明祖、政府主席烏雲其木格慰問內蒙古軍區機關指戰員。
1997年春節期間,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呼和浩特地區黨政軍迎春聯誼會。
自治區黨委書記劉明祖、政府主席雲布龍、內蒙古軍區政委彭翠峰在“八一”建軍節慰問駐自治區空軍某部指戰員,並贈送錦旗和慰問品,受到駐軍熱烈歡迎。
1998年,自治區副主席周維德慰問參加運輸搶險物資的解放軍指戰員。
1992年,全國“雙擁”指導小組副組長鄧先群在包頭市檢查“雙擁”工作。
1991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在包頭召開“全區‘雙擁’工作會議”。國家民政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北京、瀋陽兩大軍區和自治區黨政軍領導親臨會議並做重要講話,會議指出:要大力創建雙擁模範城(旗縣市)活動、推動雙擁工作向社會化方向的發展。
包頭市、滿洲里市率先進入“全國‘雙擁’模範城”的先進行列。
1994年6月,“全區‘雙擁’模範城(旗縣)命名大會”在內蒙古彩電大樓召開。圖為大會頒獎儀式。
“軍民共建路”舉行揭碑儀式。
1993年,內蒙古軍區官兵在參加自治區重點工程建設——修建光纜線。
千方百計解除部隊指戰員的後顧之憂。
興安盟政府為駐軍武警部隊劃撥優質草場,支援部隊建設。
自治區黨政領導號召傘區各族人民學習林維申教授的先進事跡。
林維申教授,不顧年老體弱,為解決邊防官兵的蔬菜問題踏遍4000多公裡邊防線。圖為林教授正向邊防戰上傳授科學種植蔬菜技術和經驗。
2002年,為保證“神舟”三號飛船順利回收,民兵搜尋小分隊在回收前整裝待發。
2002年4月1日,“神舟”三號飛船回收成功,落區蒙古族牧民向部隊首長表示祝賀。
1991年春節前夕,自治區主席布赫、秘書長牛玉儒在民政廳長劉曉旺的陪同下,慰問內蒙古榮譽軍人康復醫院傷病員並召開座談會。
魚水情深,部隊官兵正在拉運救災物資。
1991年,內蒙古榮譽軍人康復醫院建院40周年,圖為民政廳領導和全體醫護人員合影。
1994年5月,國家民政部多吉才讓部長在自治區副主席周維德和民政廳任鳳翔廳長陪同下,視察榮譽軍人康復醫院。
自治區黨委劉明祖書記在康復醫院看望傷殘休養員。
赤峰市復員軍人精神病醫院是自治區民政系統第一批“達標”的優撫醫院。圖為授匾儀式。
哲里木盟復員軍人精神病院已向社會開放。至1998年,醫療設備已比較齊全,有床位100張。
克什克騰旗復員軍人慢性病療養院,以溫泉療養為主,配有中、西、蒙醫。已對外開放,每年接待國內外患者千餘名。
1994年5月,國家民政部多吉才讓部長在自治區副主席周維德和人大副主任劉曉旺陪同下,視察“全國文明光榮院”之一的達拉特旗光榮院。
1997年春節前夕,自治區副主席雲布龍、內蒙古軍區副司令員昭日格圖帶領黨政軍慰問團到四子王旗光榮院慰問並贈送慰問金。
敖漢旗光榮院是全國和全區的“文明光榮院”,圖為光榮院修養樓。
林西縣光榮院是“全國文明光榮院”之一,圖為光榮院宿舍樓房。
1994年8月,國家民政部多吉才讓部長視察包頭軍供站。
包頭軍供站職工正在迎送過往部隊。
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王占視察包頭軍供站並題詞。
國家民政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的負責人在自治區民政廳領導陪同下,視察呼和浩特軍供站。
內蒙古革命烈士陵園(大青山革命公墓)。陵園建築面積6000多平方米,有容納500多人的悼念廳,附有3個休室;建有紀念館,陳列館、骨灰存放靈常;建有骨灰公墓區。陵園內鑄有烏蘭夫銅像等12座雕塑。陵園被列為國家級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和國家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圖為陵園外景。
內蒙古著名烈士多松年、李裕智、賈力更、劉洪雄、高鳳英塑像。
烏蘭夫銅像
呼和浩特市小井溝烈士陵園。1979年,張達志等30多位曾在大青山戰鬥過的老同志來陵園祭掃時合影。
緬懷革命烈士。
大青山英雄紀念碑,位於武川縣可可以力更鎮,楊植霖為紀念碑題寫碑文。此碑被列入“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
舉行追悼烈上儀式
圖為烏蘭浩特烈士碑,正面是自治區主席烏蘭夫的題詞。
圖為烏蘭浩特烈士陵園中的騎兵雕塑
烏蘭浩特烈士紀念館展廳。
席尼喇嘛紀念塔,1985年建於烏審旗達布察克鎮。
赤峰市烈士陵園,位於南山之巔,造型獨特,1995年被自治“區列入“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1945年,蘇聯對日宣戰,在解放內蒙古東部地區的戰鬥中,一批蘇聯指戰員壯烈犧牲,各族人民為緬懷他們的國際主義精神,先後建起一批烈士碑、塔、墓,陵等紀念建築物,圖為海拉爾小孤山蘇聯紅軍烈士塔。
烈士紀念建築物,已成為入隊、入團、入黨、入伍和各種重大活動的場所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圖為宣誓儀式現場。
全區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工作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
內蒙古自治區軍隊離退休老幹部運動會在呼和浩特舉行。
自治區主席布赫慰問干休所軍隊離退休老幹部,並題詞“老幹部之家”。
自治區黨政軍領導在全區退伍軍人安置工作電視會議主會場參加會議並講話。
民政部范寶俊副部長在自治區人大副主任宋志民、民政廳長任鳳翔陪同下視察培訓中心。
為適應退伍軍人安置就業,自治區安置辦公室建立起“內蒙古退伍軍人培訓中心”。
退伍兵兩用人才胡志華,開辦起汽車修理廠和養殖場,在經濟建設中發揮著自己的才智
國家民政部張德江副部長在民政廳劉曉旺廳長陪同下,到錫林郭勒盟慰問受災牧民,並和牧民合影留念。
1989年秋,自治區黨委書記王群在民政廳長陪同下,到烏蘭察布盟重災區查看災情。
自治區張廷武副主席到錫林郭勒盟查看災情和指導救災工作。
1994年,國務委員陳俊生在烏蘭察布盟查看災情。
1995年臨時組織起來的汽車隊,正向錫林郭勒盟災區運送救災物資。
1989年,自治區民政廳旺新副廳長到赤峰視察災情並慰問災民。
1998年,黨中央塒牧區災情十分關心,派飛機運送救災物資。
1998年,自治區民政廳任鳳翔廳長帶領工作組到災區檢查災民生活安排落實情況。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社會各界正紛紛捐款救災。
1996年,包頭遭受地震災害後,在舊家援助和社會各界捐款救助的支援下,重建家園。
災後,災民們高興的搬進重建的家園。
在救災工作中,臨河市首先創辦起救災救濟“雙儲會”(儲金會、儲糧會)。在全自治區推廣後, “雙儲會”發展很快並在救災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圖為臨河市民政局長正在介紹舉辦“雙儲會”的經驗。
1995年始,自治區民政廳與巴彥淖爾盟民政局堅持自立更生,自我積累,滾動發展。在磴口烏蘭布和沙漠創辦了全國第一個救災、扶貧救濟糧食基地,開荒一萬畝,並向全區擴展試辦,獲得豐收,並在救災救濟中發揮了作用。
1981年,在西烏珠穆沁旗自音寶力格公社扶貧試點中,首創利用“流動畜群”進行扶貧,實踐證明,行之有效,並在全區推廣。國家民政部對此予以肯定。也引起J,兄弟省(區)的關注。
流動畜群,要堅持發展母畜,提高繁殖力。
脫貧後的喜悅
烏蘭浩特市保障田水稻長勢喜人。
敖漢旗的保障田,種植覆膜玉米豐收在望。
大青山下,保障田的高粱紅了。
護理人員全心全意為院民服務
圖為包頭市興勝鄉敬老院,已形成光榮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為一體的老年樂團。被評為“全國文明敬老院”。
1992年自治區民政廳召開“全區農村牧區養老保險工作會議”。
1994年國家民政部多吉才讓部長視察包頭市敬老院。
農村牧區的養老保險工作,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已進入現代化網路管理。
察素齊農民正在投保。
1998年,全區實施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工作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
自治區人大副主任賈才、政府副主席周維德、民政廳長任鳳翔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正在研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問題。
國家民政部副部長范寶俊等來我區對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東勝市民政幹部正在給農村“低保”戶發放低保金。
包頭市正在舉行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金首發式
呼和浩特市兒童福利院,實行對嬰兒以保育為主,對幼兒“保教合一”,對學齡兒童“半工半讀”。圖為社會各界和民政部門領導來福利院慰問。
包頭市社會福利院,經擴建和深化改革,已走上養、治、教相結合的發展道路。圖為迎接各級領導和兄弟省(區)同仁的光臨指導。
錫林郭勒盟精神病醫院已舊貌換新顏,醫療水平和護理能力不斷提高,並已向社會開放。
包頭市康復中心全體職工為慶祝康復中心成立,合影留念。
呼倫貝盟福利院老年公寓,對全體職工進行培訓,合格發給證書,持證上崗。
赤峰市兒童福利院,服務質量已全面提高。圖為保育員正陪伴孩子們暢遊。
呼和浩特市精神病康復醫院全面改革,不僅服務質量、管理水平有了顯著提高,也不斷拓寬服務領域。連續幾年被市委、政府評為“文明單位”,1987年,國家民政部和自治區民政廳分別授矛國家和全區民政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自治區主席烏蘭來看望從上海等地接來的嬰幼孤兒們。
圖為草原母親張鳳仙養育的6個孤兒。
20年後,張鳳仙領養的孤兒們帶著自己的妻子(丈夫)兒女來看望草原母親張鳳仙媽媽和道爾基爸爸。
1989年,自治區民政廳召開全區福利彩票會議。圖為全體與會者合影。
公證人員在現場公征
彩票銷售現場之一。
中募委領導來內蒙古檢查有獎募捐工作。並在銷售現場為中獎者頒獎。
彩票銷售現場之二。
牙克石地毯廠是創外匯的社會福利廠,年生產地毯15萬平方米,其中“駿馬牌”地毯,被評為部級優質產品,產品銷往日、美、意等10多個國家和地區。左圖為職工正在精心製作地毯。右圖為部級優質獎狀。
鄂托克前旗扶貧麻黃素廠,有職工280名,其中貧困戶職工占60%,創外匯700多萬美元。該場針對天然麻黃素資源逐漸減少的情況,進行了人工種植試驗,並取得成功。圖為人工種植的麻黃草。
內蒙古社會救災被服廠。圖為職工們正在趕製救災的衣、被。
烏海合金冶煉總廠,經多年艱苦創業,現擁有資產400萬元。全廠職工740名,其中殘疾職工314名。產品暢銷國內外市場。被稱之為“內蒙古自治區福利企業之星”。右下圖為科研人員正研究新的生產方案。
自治區民政廳劉曉旺廳長視察呼和浩特製鞋廠。
錫林浩特市皮件工廠,利用本地資源,精心加工,產品頗受歡迎。
寧城福利玻璃品廠,全廠職工175人,其中傷殘職工82人,年產值一千萬元,利稅170萬元。
內蒙古假肢廠,1987年進行了擴建,加快了改革步伐,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逐步向企業化發展。
1998年12月,自治區殘聯代表大會在呼和浩特召開,全國殘聯主席鄧朴芳應邀出席,自治區黨政領導王群、布赫等出席大會。
1990年,國家民政部范寶俊副部長視察包頭福利院。圖為用手語與聾兒交談。
鄧朴芳在民政廳長陪同下,到呼和浩特特殊教育學校察看盲童作畫、學習和生活情況。
內蒙占殘疾人運動員邊建欣,1994年在澳大利亞墨爾本舉行的輪椅舉重錦標賽中,獲得三項冠軍。同年9月參加在中國舉行的第六屆“遠南運動會”時,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江澤民等的接見。在比賽中,又獲得了第一枚金牌,臥舉中也獲冠軍。6次刷新三項世界記錄。
通遼市特級教師馬成武,輔導9名盲童作出石膏彩擴畫108幅,在國內外展出後引起極大轟動。並獲展出最高獎、特別金獎、優秀獎等。
社團管理人員正在整理社團登記檔案。
禮會團體負責人來社團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呼和浩特市的婚姻檔案已實行微機化管理。
鄉政府民政助理,給結婚當事人辦理登記手續。
上圖為內蒙古自治區20世紀90年代頒發的《結婚證》式樣
國家民政部有關工作人員在滿州里市檢查殯葬改革工作。
包頭市殯儀館是自治區第—個國家二級殯儀館,圖為殯儀館舉行剪彩儀式。
包頭市殯儀館被評為“全國殯葬改革先進單位”。
殯儀館業務大廳前的噴水池景
滿洲里殯儀管理所,已進入國家三級殯儀行列。
座落在青山綠樹萬花叢中的通遼市公墓。
《民政志》評審委員會部分委員合影
評審會議部分與會人員合影
部分編輯人員合影
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
《內蒙古自治區志》總監修、副總監修
內蒙古自治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內蒙古自治區志》編纂人員
《內蒙古自治區志·民政志》評審委員會成員
《內蒙古自治區志·民政志》編輯委員會成員
《內蒙古自治區志·民政志》編輯人員名單
《內蒙古自治區志·民政志》攝影及提供照片人員、單位名單
凡例
編輯說明
目錄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篇 民政機構
第一章 機構沿革
第一節 國民黨統治區機構
第二節 淪陷區機構
第三節 革命根據地 游擊區機構
第四節 內蒙古自治政府成立至蒙綏合併前後的機構
第五節 機構調整與改革
第六節 民政廳直屬事 企業單位
第二章 民政業務職能的演變
第一節 晚清 民國時期民政職能
第二節 淪陷區民政職能
第三節 解放區 抗日游擊根據地民政職能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職能
第三章 民政幹部
第一節 區(省)級民政機構領導人
第二節 民政幹部發展狀況
第三節 幹部培訓
第四節 考核表彰獎勵
第五節 法規與廉政建設
第二篇 行政區劃
第一章 清朝行政區劃
第一節 概況
第二節 盟旗
第三節 道府廳縣
第二章 民國行政區域
第一節 多省分治與行政區域調整
第二節 淪陷區區劃變更
第三節 抗日游擊根據地行政區劃
第四節 解放區與民族區域自治
第三章 內蒙古自治區成立後行政區域
第一節 東西部統一及區界調整
第二節 地級市盟(專署行政區)
第三節 旗縣市轄區
第四節 蘇木鄉 民族鄉 鎮
第五節 邊界爭議和協商處理
第六節 勘界
第四章 地名管理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地名普查
第三節 編纂地名志
第三篇 基層政權建設
第一章 清朝基層行政組織
第一節 蒙古八旗
第二節 蒙旗佐制
第三節 保甲制
第二章 民國基層行政組織
第一節 沿襲清朝設佐制
第二節 區鄉鎮公所和村閭鄰及保甲組織
第三節 淪陷區基層行政組織
第四節 抗日游擊根據地和解放區基層政權
第三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層政權建設
第一節 確立蘇木 鄉 鎮政權體制
第二節 建立人民公社 實行政社合一
第三節 政社分開 建立蘇木 鄉 民族鄉 鎮人民政府
第四節 努圖克(區)和街道辦事處
第五節 民眾自治組織
第四篇 擁軍優屬
第一章 擁軍
第一節 清政府對軍隊的優待
第二節 國民政府對軍隊的優待
第三節 勞軍慰問
第四節 戰勤支前
第五節 新時期擁軍工作
第六節 軍供站
第七節 優撫對象普查
第二章 優屬
第一節 優待
第二節 國家補助
第三章 表彰先進
第一節 評選優撫模範
第二節 “積代會”“先代會”
第三節 命名表彰會
第四章 優撫事業單位
第一節 內蒙古榮譽軍人康復醫院
第二節 內蒙古自治區復員軍人慢性病療養院
第三節 復員軍人精神病與慢性病醫院
第四節 光榮院
第五篇 褒揚 撫恤
第一章 褒揚
第一節 褒揚條件及辦法
第二節 建墓 樹碑
第三節 憑弔 祭悼
第四節 授名 立傳
第二章 撫恤
第一節 犧牲病故撫恤
第二節 傷殘撫恤
第六篇 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
第一章 復員退伍軍人安置
第一節 安置機構
第二節 晚清民國時期退(除)役官兵安置
第三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伍軍人安置
第二章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
第一節 機構設定與服務管理
第二節 軍隊離休幹部安置
第三節 軍隊退休幹部安置
第四節 住房建設
第七篇 救災
第一章 救災機構法規措施
第一節 救災機構
第二節 救災法規
第三節 救災措施
第二章 災情與救濟
第一節 主要自然災害
第二節 特重災害與救濟
第三章 救災工作改革
第一節 救災與扶貧
第二節 救災扶貧與社會保險
第八篇 農村牧區社會救濟社會福利
第一章 社會救濟
第一節 貧困戶救濟
第二節 革命老根據地扶助救濟
第二章 扶貧
第一節 扶貧試點
第二節 扶貧全面展開
第三節 流動畜群扶貧
第四節 社會保障田扶貧
第三章 社會福利
第一節 “五保”供養
第二節 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
第九篇 城市社會救濟
第一章 晚清 民國時期
第一節 救濟機構
第二節 難民救濟
第二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第一節 救濟方針 對象 標準
第二節 城鎮救濟方法
第三節 精簡退職職工救濟
第四節 城鎮救濟改革與發展
第十篇 城市社會福利事業
第一章 社會福利單位
第一節 團結改造舊慈善團體
第二節 建立社會福利院
第三節 兒童福利
第四節 安置嬰幼孤兒
第五節 精神病人療養院
第二章 社會福利有獎募捐
第一節 機構與任務
第二節 獎券的發行銷售
第三節 資金使用
第四節 彩票市場管理
第三章 社區
第一節 社區與社區服務
第二節 社區服務概況
第三節 加強管理
第十一篇 社會福利生產
第一章 民政部門辦社會福利生產
第一節 組織福利生產
第二節 改革與發展
第三節 科技與管理水平
第四節 產品展銷
第五節 內蒙古假肢廠
第二章 組織殘疾人生產
第一節 街道辦福利生產
第二節 廠礦企業辦福利生產
第三節 鄉鎮辦福利生產
第三章 保護扶持社會福利企業
第一節 稅收優惠政策
第二節 資金扶持
第三節 依法扶持福利生產
第四節 清理整頓福利企業
第十二篇 殘疾人事業
第一章 建立組織 開展活動
第一節 建立盲人聾啞人協會
第二節 開展“扶殘助殘”活動
第三節 表彰先進
第二章 殘疾人事業發展
第一節 盲人聾啞人學校
第二節 聾兒版畫
第三節 文體活動
第四節 盲人聾啞人掃盲
第五節 《蒙古語盲文》問世
第六節 盲人按摩培訓
第七節 殘疾人事業法制化
第八節 殘疾人抽樣調查
第三章 殘疾人聯合會
第一節 組織機構
第二節 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第三節 三項康復
第四章 傷殘人運動會
第一節 內蒙古自治區傷殘人運動會
第二節 參加全國傷殘人運動會
第三節 參加國際傷殘人運動會
第五章 教盲童作畫
第一節 韓鐵城教盲童作畫
第二節 盲童畫展走出國門
第三節 通過科技鑑定
第四節 《心靈之光——盲童畫集》出版
第十三篇 禁菸毒遊民妓女收容改造 自流人員遣送安置
第一章 禁菸禁毒
第一節 晚清 民國禁菸禁毒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菸禁毒
第二章 收容改造遊民 妓女
第一節 收容改造遊民
第二節 妓院與妓女
第三章 收容 遣送 安置自流人員
第一節 收容遣送機構
第二節 收容遣送對象
第三節 收容遣送安置
第十四篇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
第一章 清朝 民國時期社團登記管理
第一節 清朝對社團管理
第二節 國民政府對社團管理
第二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團登記管理
第一節 登記管理機關
第二節 登記管理
第十五篇 婚姻登記管理
第一章 婚姻制度
第一節 晚清 中華民國婚姻制度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制度
第二章 婚姻登記
第一節 登記機關
第二節 登記辦法
第三節 登記狀況
第三章 涉外婚姻登記
第一節 指定登記機關
第二節 登記辦法
第四章 婚姻管理
第一節 建立婚姻檔案
第二節 清理違法婚姻
第三節 探索婚姻管理體制改革
第十六篇 殯葬管理與改革
第一章 殯葬管理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管理措施
第二章 殯葬改革
第一節 推行火葬
第二節 改革土葬
第三節 改革喪葬習俗
第十七篇 民政計畫財務
第一章 事業費來源使用及支出
第一節 來源與使用
第二節 支出狀況
第二章 財務管理與監督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管理法規
第三節 檢查與審計
第三章 計畫與統計
第一節 計畫
第二節 統計
附錄
一、重要文獻輯存
二、歷屆內蒙古自治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名單
三、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歷屆史志編輯委員會名單
四、編纂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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