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出台進一步加強 12315 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更新理念,創新方式,完善體制機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進 12315 體系建設。6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出台《進一步加強 12315 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主要包括加強工作創新、執法聯動、宣傳教育引導、組織領導等四個方面。
一、加強工作創新,提高 12315 體系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發展中的綜合效能。要求全區各級工商機關通過創新機制、最佳化布局、加強考核等措施,確保全區工商行政管理體制調整後 12315 體系工作機制保持連續穩定。充分發揮 12315 信息化系統功能,積極套用新媒體渠道,開通 12315 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與消費者加強信息互動。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和《12315 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工作規則》的規定,不斷推進 12315 中心工作規範化建設。遵循總局制定的統一 12315 數據標準,抓好數據質量,整合數據資源,推動數據套用。
二、加強執法聯動,發揮 12315 體系整合執法力量、強化市場監管的作用。完善12315 指揮調度聯動機制,強化三級執法聯動,積極創新 12315 維權執法工作模式。加大對 12315 受理經營者違法行為舉報的宣傳力度,拓展受理舉報方式,加強對舉報者的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對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過程中發現的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線索,認真進行梳理和排查,積極探索完善“訴轉案”工作機制,對涉及範圍廣、影響大的案件要掛牌督辦、依法限期辦結,加強消費糾紛調解與行政監管執法的銜接。加強跨盟市的區域性消費維權執法合作,提高消費糾紛解決效率,加強與公安、食藥、質監、物價等部門公共服務平台的協作配合,整合執法資源,形成市場監管的合力。
三、加強宣傳教育引導,依託 12315 體系提升全社會消費維權意識。樹立主動宣傳意識,積極運用在電視、廣播、報紙、新聞網站等媒體開闢消費維權工作專欄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示 12315 的投訴舉報渠道、辦理程式、受理範圍,正面宣傳 12315 消費維權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果。繼續推進以 12315“五進”工作為抓手的經營者自律體系建設,注重對已建“消費維權服務站”的規範和考核。以 12315“五進”和“一會兩站”消費維權基層網路為主陣地,積極開展有特色、受歡迎的民眾性消費教育引導活動。
四、加強組織領導,確保 12315 體系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加強對 12315 工作的組織領導,把 12315 消費維權作為重要職責,列為重點工作。進一步加大對12315 工作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確保 12315 機構高效運行所需的必要條件和設備。加強檢查監督和考核工作,積極協調地方政府把 12315 消費維權工作納入政府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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