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方案》意在為全面貫徹《動物防疫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各項規定,進一步推進“行風規範行動”的深入開展,切實提高官方獸醫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 培養造就一支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行為規範的官方獸醫隊伍,為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保障我區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隊伍保障,根據農業部《2010-2014年全國官方獸醫培訓規劃》和《關於開展全國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行風規範行動的通知》,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方案
- 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時間:2014年4月11日
-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為全面貫徹《動物防疫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各項規定,進一步推進“行風規範行動”的深入開展,切實提高官方獸醫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 培養造就一支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行為規範的官方獸醫隊伍,為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保障我區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隊伍保障,根據農業部《2010-2014年全國官方獸醫培訓規劃》和《關於開展全國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行風規範行動的通知》,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具體內容
一、工作目標
(一)確定培訓師資選拔的條件和程式,組建成立自治區培訓師資隊伍,保證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的質量和效果。
(二)通過參加國家級、自治區級、盟市級培訓活動和旗縣自行組織的學習培訓,實現全區在冊官方獸醫全員輪訓一次,總體素質明顯提升。
(三)制定實施《內蒙古自治區三級官方獸醫培訓管理辦法》,明確各級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官方獸醫培訓職責,實現官方獸醫培訓工作常態化。
二、培訓對象
自治區、盟市、旗縣及派駐蘇木鄉鎮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在冊官方獸醫以及動物檢疫協檢員。自治區培訓的重點是盟市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在冊官方獸醫,盟市培訓的重點是旗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在冊官方獸醫,旗縣培訓的重點是鄉鎮動物檢疫協檢員。
三、培訓方式
以自治區、盟市、旗縣舉辦培訓班和單位有組織的專題講座培訓活動為主,參加有關部門組辦的培訓活動、考察學習以及自學為輔。
四、培訓內容
(一)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範和動物衛生法學;
(二)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複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訴訟法;
(三)刑法等法律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的相關規定;
(四)電子出證、動物及動物產品可追溯網路化管理知識;
(五)《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術規範》等14個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範。
五、進度任務
(一)啟動階段(4月15日—5月31日)
1.自治區要制定《全區官方獸醫培訓工作方案》;確定培訓師資選拔的條件和程式,建立我區官方獸醫培訓師資庫;制定實施本級業務學習培訓制度,結合崗位職責,確定人員和專題,組織開展培訓活動;組織編制全區官方獸醫培訓系列資料彙編和課件(電子版);籌備自治區級培訓活動。
2.各 盟市要制定出台並上報本地區《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方案》和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責任人、責任內容;制定出台本級官方獸醫業務學習 培訓計畫,結合崗位職責,確定人員和專題,組織開展培訓活動;推薦自治區級官方獸醫培訓師資人員名單,組建盟市級官方獸醫培訓師資隊伍;完成收集、匯總、 上報本地區在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實踐中存在的動物衛生行政法規適用的難點、疑惑等執行問題;籌備本級培訓活動。
3.各 旗縣要成立並上報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責任人、責任內容;制定出台本級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計畫,結合崗位職責,確定人員和專題,組織 開展培訓活動;推薦盟市級官方獸醫培訓師資人員名單;完成收集、匯總、上報本地區在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實踐中存在的動物衛生行政法規適用的難點、疑惑等執行 問題。
(二) 素質提升階段(6月1日—10月31日)
1.自 治區要完成本級所長、副所長、調研員、科長、副科長的專題講座培訓活動;舉辦盟市動物衛生監督所長素質提升培訓班、全區(東西部)官方獸醫師資提高班、重 大動物疫病監督執法、屠宰管理、電子出證等內容的專題培訓班等。完成組建面向盟市級的自治區級官方獸醫培訓師資隊伍,下發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考試規定, 編制考試考核試題。
2.各 盟市要完成本級所長、副所長、科長、副科長的專題講座培訓活動;完成組建面向旗縣級的盟市級官方獸醫培訓師資隊伍;舉辦旗縣動物衛生監督所長素質提升培訓 班、轄區內官方獸醫素質提高班、重大動物疫病監督執法、屠宰管理、電子出證等內容的專題培訓班等。確保轄區內官方獸醫受訓率達到100%。按規定組織實施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考試考核作。
3.各旗縣要完成本級所長、副所長、業務骨幹的專題講座培訓活動;完成組建面向蘇木鄉鎮動物檢疫協檢員培訓的師資隊伍;全面完成本級學習培訓計畫的各項工作;組織參加自治區、盟市舉辦的各類培訓班。確保年內轄區內動物檢協檢員受訓率達到90%以上,按規定組織參加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考試考核工作。
(三)總結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各盟市、旗縣要認真做好本地區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總結,包括培訓工作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並制定上報本地區培訓工作的長效機制。各地要在10月15日前,逐級上報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的相關材料。
2.自治區要在全面總結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的成效、做法、經驗的同時,通報全區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活動情況,制定並實施《內蒙古自治區三級官方獸醫培訓管理辦法》。
六、保障措施
(一)統一部署,分級負責
1.自 治區獸醫主管部門成立全區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全區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全區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方案,落 實培訓經費,督促和指導各盟市開展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具體負責組織本級官方獸醫和各盟市官 方獸醫師資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官方獸醫師資的組建工作。
2.各 盟市獸醫主管部門成立本盟市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本地區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 計畫,落實培訓經費,督促檢查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的落實。各盟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組織實施轄區內官方獸醫以及動物檢疫協檢員的素質提升培訓工作。
3.各旗縣獸醫主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轄區內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計畫,落實官方獸醫以及動物檢疫協檢員的素質提升培訓工作。旗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參與官方獸醫以及動物檢疫協檢員的培訓工作,組織轄區內官方獸醫參加自治區、盟市開展的培訓活動。
(二)創新方法,形式多樣
各 地要根據不同對象,採取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要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統一組織培訓和本單位組織學習相結合、專家授課與自學相結合、研究討論與參觀學習相 結合、實踐鍛鍊與技能比試相結合,進一步提高講授式教學質量,加大研究式教學力度,大力推廣案例式教學,積極開展模擬式、體驗式教學,把培訓同調查研究、 社會實踐、拓展訓練結合起來,充分激發官方獸醫學習的主體意識,切實增強官方獸醫培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各 地在官方獸醫培訓中要以動物防疫法和動物衛生法學為主,以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訴訟法和刑法等法律的部分相 關規定在動物衛生行政執法中的具體適用為重點內容,要突出針對執法辦案、動物檢疫、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監督、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與刑法銜接、屠宰管理、監督執 法信息化等方面普遍存在的問題開展培訓活動。既要結合自身實際和地區特點,增強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又要重視綜合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的培 養,強化知識結構的系統性並適時得到更新,使官方獸醫培訓工作與動物防疫和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實際緊密結合起來。
(四)強化落實,嚴格考核
1.各地區要建立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對本地區開展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指導,認真查、糾落實過程中的混、賴、散、拖和不作為現象,切實強化落實,務求實效。
2.各地要強化培訓考核和檔案管理,建立培訓檔案,認真記錄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對象、考核結果等內容。對經培訓考核合格的,頒發自治區統一監製格式的《2014年官方獸醫素質提升培訓合格證書》。對考核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補考,考核結果記入培訓檔案。具體規定另行文下發。
3.自治區將組派工作組對各地在進度任務的三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及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逾期未完成的盟市、旗縣的單位及責任人予以全區通報批評,對補考不及格的人員取消官方獸醫資格和動物協檢員資格。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