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院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院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院是1999年10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籌建,於2000年3月正式成立的一支承擔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安排的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及地下水資源調查評價,為國家和自治區經濟發展決策提供礦情報告和依據,為自治區礦政管理和資源勘查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及其他相關服務的自治區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行政隸屬於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院
  • 成立時間:2000年3月
  • 主管部門: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 主要成就:2009年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
  • 性質: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成立背景,基本情況,李四光地質科學獎獲得者,機構設定,專業門類,資質,設備及管理,調查評價,黨建精神,

成立背景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院(以下簡稱內蒙古地調院)是1999年10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籌建,於2000年3月正式成立的一支承擔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安排的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及地下水資源調查評價,為國家和自治區經濟發展決策提供礦情報告和依據,為自治區礦政管理和資源勘查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及其他相關服務的自治區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行政隸屬於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基本情況

全院在編職工186名,專業技術人員占80%以上,其中:博士12名,在讀博士生7名,碩士38名,大學本科58名;正高級工程師54名,高級工程師57名,工程師30餘名。
從2005年10月起,經過多方努力,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先後聘請中國科學院翟裕生院士、張本仁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陳毓川院士來內蒙古工作,並全部安排到我院具體開展工作。2008年底,我們又成功引進6位首席專家,進一步提升和最佳化了我院人才結構層次。同時,掛靠我院管理的院士、首席專家,已進入自治區“草原英才”引進工程,對於提高我院科學研究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獲得者

張 宏,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院 教授級高級工程師,2009年獲得李四光地質科學獎

機構設定

內蒙古地調院內設辦公室、黨務工作部、計畫財務部、事務服務中心、生產技術部、綜合研究規劃室、質量管理辦公室、煤田項目管理辦公室、信息中心、區域地質調查所、礦產地質調查所、物化探地質調查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及環境地質調查所,各所下設若干個項目組。為完成自治區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賦予的一些職能,另設有儲量評審科、礦權管理辦公室、礦業聯合會秘書處、地質勘查基金項目質量監控部、觀賞石寶玉石協會秘書處。

專業門類

目前,全院專業涵蓋區域地質調查、礦產地質勘查、水工環地質調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測繪、遙感、岩礦及古生物鑑定、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等。

資質

全院共擁有2項甲級資質(區域地質調查、固體礦產勘查)、7項乙級資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液體礦產勘查、水工環地質調查、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質測繪)和1項丙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

設備及管理

先後購置儀器設備1千餘台(套),擁有占地面積40畝、建築面積2萬多平方米的辦公基地。
建院以來,先後制定了46項規章制度,成立了質量管理辦公室。2000年,地調院首批通過中國地調局的資質認證。同年,按照GB/T19001質量管理體系標準(2000版),建立了院質量管理體系,確立了“精幹高效、保證質量、科學先進、追求卓越”的質量方針,2001年一次性通過了中國地質調查局的質量認證審核。2011年,又通過了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換證審核。12年來,質量管理體系在全院得到了有效的實施,全員參與意識進一步提高,並建立了持續改進的理念和機制。
通過十幾年的努力,內蒙古地調院的各項建設基本達到中國地調局《地方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建設具體要求》的標準,並從單純地承擔國土資源大調查任務逐步成長為一支集地質調查、資源評價、科學研究、綜合規劃於一體,為各級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商業性地質工作提供技術支撐的具有多重功能的新型地勘隊伍,2009年作為全國試點單位首個通過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的地方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能力建設評估,獲得98分,屬A級。

調查評價

地質礦產調查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建院以來,內蒙古地調院共承擔國家和自治區地質調查及科研項目233項,其中包括一批省部合作開展的大型地質調查和科研項目以及科技部“十一五”重大科技支撐項目等國家級科研項目,取得了一批重要的成果。
1、區域地質調查項目
完成了大興安嶺北部地區多幅1:25萬區域地質填圖任務,填補了內蒙古自治區1:20萬區調的空白,並在內蒙古中西部開展了大面積的1:25萬區域地質調查修測工作,完成了橫貫全區南北多個地層單元的地質走廊,為區域地質對比提供了翔實的基礎地質資料,也解決了一批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基礎地質問題,提高了全區地質研究程度。如確立了大青山變質核雜岩構造和大青山南部的大型推覆構造,確認推覆構造為由南向北的一系列大型推覆岩片,在區域地質構造特徵及其演化等方面取得諸多新的認識。
2、礦產及礦調項目
通過幾十項礦產資源項目的實施,新發現礦產地50餘處,發現一批鐵、鉬、銅、銀多金屬礦產地或礦化帶,探求了一批礦產資源儲量,其中有十幾處有望通過進一步勘查成為大中型礦產地。通過對阿拉善左旗朱拉扎嘎礦床進行詳細研究,確定朱拉扎嘎金礦為微細粒浸染狀層控熱液疊加型金礦床,估算金資源量32噸以上,是華北地台北緣中元古代地層找金中取得的重大突破。對內蒙古中部大青山地區的卯獨慶、新地溝、油簍溝等金礦床進行研究,確認該礦為綠岩帶型金礦,在綠岩型金礦找礦理論上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為內蒙古綠岩型金礦的找礦提供了新思路。
發現和評價了北山北帶的青山銅(金)礦點、大狐狸山斑岩型銅金礦點、額勒根烏蘭烏拉斑岩型銅鉬礦點、烏珠爾嘎順火山—沉積改造型銅礦點,在區域上可與東天山銅礦帶所處的大地構造位置進行對比,具有較大找礦前景。
在二連-東烏旗一帶發現和評價了準蘇吉花小型銅鉬多金屬礦床、烏日尼圖大型鎢鉬礦床、烏蘭德勒中型鉬礦床、烏蘭敖包中型鉬銅礦床、達來敖包鉬多金屬礦、格勒敖包鐵銅多金屬礦點、努仁查乾敖包銀鉛鋅礦點、花哈勒金銅鉛鋅銀礦點、高爾旗銀鉛鋅礦點、準烏日斯哈拉錫多金屬礦點;在大興安嶺中南部評價了罕達蓋小型鐵銅多金屬礦床、陶來托鉬多金屬礦點,其中陶來托鉬礦點通過深部鑽探驗證,已成為一個極具潛力的鉛鋅、鉬等多金屬礦床;在集寧南評價了豆角山銀鉛鋅礦點。這些突破性成果都在進行著深度鑽探驗證和評價,且效果比較好,有望成型,已成型的礦床均有擴大規模的前景。
3、物化探項目
(1)內蒙古河套農業經濟區生態地球化學調查項目,查明了該地區3.2萬平方公里範圍內54種元素的分布賦存狀況,填補了內蒙古地球化學調查等方面的多項空白,提交了一大批科研成果,為當地建立綠色、特色農業,開展生態保護、地方病防治及城市環境治理等提供了科學翔實的成果信息依據。成果報告經中國地調局組織的專家評審獲得優秀級。
(2)1:20萬區域化探:圈定出綜合異常175處;劃分A級成礦遠景區17個,B級成礦遠景區16個;圈定Ⅰ級找礦靶區32個,Ⅱ級找礦靶區17個;新發現53條金、銀、銅、鉛、鋅等礦化蝕變帶以及礦(礦化)體。
(3)1:20萬區域重力:在劃分斷裂構造;圈定隱伏岩體和中新生界沉積盆地的基礎上,圈定了19處成礦遠景區。為區域地質構造研究及地質找礦提供了深部地質信息。
4、水工環項目
在10個嚴重乾旱缺水地區開展了地下水資源勘查,成井46眼,總湧水量達55372.28m/d,解決了上述地區幾十萬人口及近百萬頭(只)牲畜飲用水和幾十萬畝農田草牧場的灌溉,最大程度地解決和緩解了嚴重缺水地區人畜飲用水的困難。其中《西部嚴重缺水地區人畜飲用水地下水勘查示範工程(內蒙古部分)》獲自治區職工技術創新工程活動成果獎和國土資源部科學技術一等獎。在鄂托克旗棋盤井工業園區定位的鄂爾多斯能源基地下水勘查項目,取得找水重大突破,受到了各級地方政府和中國地質調查局的好評。找到並評價4處大型水源地,2處中型水源地,為能源基地的開發提供了水資源保障。完成了內蒙古地熱資源調查與規劃研究項目,開展了兩個旗縣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完成多項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報告,為地熱新能源開發和地方防災減災提供了科學依據。
5、煤田勘查項目:
提交煤炭資源儲量475.66億噸。
6、科研規劃工作
先後完成《內蒙古自治區礦產資源“十一五”、“十二五”總體規劃》和盟市旗縣礦產資源規劃及《內蒙古重要成礦區帶礦產資源勘查部署綜合研究》等大型科研項目15項,提交了一批具有科研價值的報告和論著,較系統的總結了全區區域成礦規律和找礦標誌,並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全面推進全區的基礎地質成果。資料庫的建設,完成了一大批基礎地質資料庫成果,努力為推進社會化服務提供支撐。其中,全區“數字地質圖資料庫”獲自治區職工“經濟技術創新工程”活動成果獎,《蒙—甘—新相鄰(北山)地區綜合找礦預測與評價》項目獲國土資源部科學技術二等獎。
技術支撐和管理服務工作情況
作為自治區的地質調查骨幹力量,內蒙古地調院積極發揮地質工作的先行作用,在認真做好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以及科學研究的同時,逐步將工作重點轉移到支撐統籌全區地質工作部署,做好自治區地質勘查基金項目選區立項研究和質量監控等重點工作上來,高效快捷地提供各類技術服務。
1、落實工作職能,在統籌規劃全區地質工作部署方面提供技術支撐。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21號檔案及提高礦產資源對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保障能力的要求,編制了多項地質勘查工作部署建議方案,編制了“內蒙古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實施方案”,完成了全區礦政管理所需基礎性地質工作程度資料庫和中央財政出資地質工作項目資料庫建設等,為自治區地質工作的規劃部署提供支撐。
2、在加強自治區地勘基金項目質量監管方面發揮作用。按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將三大局以外地勘單位承擔基金項目的野外質量檢查和項目資金使用情況檢查工作交由內蒙古地調院承擔的要求,我院組建了內蒙古自治區地質勘查基金項目質量監控部,積極配合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落實工作職責,開展項目質量監控和資金使用情況檢查的前期工作,為提高地質找礦投入產出效益提供技術服務。
3、全力為礦產資源管理工作提供前期服務。協助廳機關完成多項礦業權設定方案的編制工作,2001年,經自治區編委批准,成立內蒙古自治區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與地調院合署辦公,負責承擔全區礦產資源儲量和礦床工業指標評審及相關輔助性服務工作。
4、嚴格依法管理和維護好自治區政府掌控探礦權。2004年起,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內蒙古地調院設立專門機構,負責自治區政府列入規劃的整裝大型和特大型煤田的礦權管理任務。2007年以來,開始對自治區人民政府掌控的部分非煤礦權進行管理。截止到2010年,我院代自治區政府管理的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形成的探礦權共308個,其中煤炭探礦權123個,非煤探礦權185個。
5、加強協會建設,發揮橋樑紐帶作用。2002年接收了內蒙古自治區礦業協會,2009年2月底召開了內蒙古礦業聯合會換屆大會暨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組建了礦聯新一屆組織機構,並迅速開展工作,目前各項工作進展順利。
為加強掛靠我院的內蒙古觀賞石寶玉石協會的管理工作,組建了協會秘書處辦公室,就協會日常工作程式及財務運行管理進行了規範。

黨建精神

我院一貫堅持科研生產和精神文明建設“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年年都有新進展,精神文明建設12年邁了五大步,先後被賽罕區和呼和浩特市授予“文明單位”稱號,2005年被自治區黨委、政府授予“文明單位”稱號,2007年被自治區黨委、政府授予 “文明單位標兵”稱號;2009年被中央文明辦授予“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在國土資源廳年度考核中,我院每年都被評為優秀領導班子;在國土資源廳黨組兩年一次的評選活動中,均被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2003年被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授予“民族團結先進集體”稱號;2004年被人事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授予“全國國土資源系統管理先進集體”稱號;2005年被國土資源部授予“全國地質資料管理先進集體”稱號,2006年被國土資源部授予“國土資源系統‘十五’科技先進集體”稱號,2009年獲全區“人才工作先進集體”稱號。2011年被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和國土資源廳評為“創先爭優”先進黨組織,2011年被呼和浩特市文明辦授予“精神文明創建先進單位”稱號。
院組建至今,有一人獲“全國勞動模範”稱號,一人獲“李四光地質科學獎”,一人獲“自治區傑出人才獎”,一人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獎,一人獲“自治區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兩人獲“內蒙古自治區深入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稱號,兩人入選“國土資源部青年科技人才名單”,一人獲“第三屆內蒙古自治區優秀科技工作者”稱號,一人獲“自治區人才先進工作者”稱號,一人被評為“全國國土資源大調查先進個人”,一人獲“黃汲清青年地質科學技術獎”,一人入選自治區“321人才工程”名單,一人被授予“國土資源系統‘十五’科技先進個人”,兩人被聘為自治區首席專家,一人獲“自治區總工會先進工作者勞模”稱號,一人被授予“五一勞動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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