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2.12.03
- 實施時間:2002.12.03
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1992年12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內蒙古自治區郵電通信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02年12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1992年12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內蒙古自治區郵電通信管理條例》...
(1992年2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 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的說明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引...
2001年4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批准;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內蒙古自治區郵電通信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