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福建商會

內蒙古福建商會

內蒙古福建商會,2003年9月26日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覆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福建商會
  • 外文名:Inner Mongolia&Fujian Chammber of Commerce
  • 登記機關: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
  • 地理位置:內蒙古呼和浩特
商會簡介,商會服務,

商會簡介

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副主席任亞平、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雷.額爾德尼、福建省黨委統戰部、福建省工商聯總商會、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內蒙古檢察院和全國各地省級異地商會發來賀信、賀電,祝賀內蒙古福建商會第二屆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成立五周年慶典。自治區人大副主任郝益東、自治區人大原副主任賈才、陳瑞清、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副部長、工商聯黨組書記楊繼業、自治區政協港澳台辦主任斯琴高娃、內蒙古農業大學黨委書記雲榮布扎木蘇、自治區工商聯副主席和光、福建省人大常委省工商聯副主席陳阿蓮、呼和浩特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雲建東等領導出席了會議。
常務副會長林國華做了第二屆一次理事會工作報告,常務副會長、監事會監事李耀福做了第一屆監事會工作報告,秘書長焦萬良做了第二屆商會章程與換屆籌備工作的說明。大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理事會,當選會長戴洪九做了題為“繼往開來實踐科學發展觀,為商會永續發展做貢獻”的致辭。
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聯副主席和光、福建省工商聯副主席陳阿蓮分別代表兩地工商聯發表講話。高度評價,商會五年來為內蒙古、福建兩地經濟發展做出的成績,希望內蒙古福建商會再接再厲,繼續為內蒙古、福建兩地經濟發展再上新台階,為蒙閩兩地經濟繁榮做出更大的貢獻。

商會服務

(1)貫徹、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團結、幫助、引導、教育會員要敬業、守法,提高會員素質,塑造企業形象。
(2)協助當地各級政府做好綜合治理工作,使閩籍商戶在內蒙古的經營活動逐步形成規範化管理,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有序競爭。
(3)與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取得聯繫和溝通,反映會員的意見、願望、要求和建議;依法保護會員正當的經營活動;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4)努力促進內蒙古與福建省其他地區及台灣等地區的多邊經濟合作,為兩地的企業家及各界人士聯手辦企業、聯合經商,積極地穿針引線,牽線搭橋,促進兩地經濟、技術和貿易的合作和發展。
(5)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種形式的聯誼會、懇談會、洽談會和協商會等項活動,促進會員與當地企業的精誠合作和友好往來。提高支邊理念,加強民族團結;促進會員與社會各界的和睦共處,共同創造寬鬆、祥和、互利的投資經營環境。
(6)為會員和社會提供市場、技術、商品等信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會員提供管理、經營、法律、審計、會計、融資、諮詢等服務。為會員排憂解難,為會員提供風險分析和方案選優。
(7)作為一個組織,為會員提供必要的證明,協調各種關係,調解經濟糾紛,緩解同鄉相處中的有關問題。
(8)開展專業培訓,幫助會員學習政策法規及現代化經營管理知識,逐步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提高會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提高經營管理和企業運籌能力。
(9)組織會員通過合法渠道,開展邊貿與進出口業務;開展經營合作及出國考察等有關事宜。
(10)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開展策劃諮詢性的業務活動,壯大社會團體的經濟實力。
(11)適時、適度的開展會員聯誼活動,交流經驗,暢談心得,表彰先進,為內蒙古兩個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12)鼓勵會員投身光彩事業,參與扶貧攻堅和各項公益活動,宣傳並向社會推薦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先進事跡和個人,不斷提高傑出會員的社會地位。
(13)為會員在租賃、食宿、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必要的關心與幫助。
(14)加強與福建省黨政部門和各界人士,福建省總商會及兄弟省市福建商會的聯繫,爭取各方面的幫助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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