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集群發展研究
- 地點:內蒙古
- 熱點: 中小企業集群 集群創新
- 屬性:發展研究
論文代寫摘 要:中小企業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組織形式, 在現代區域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其發展與產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以及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關係十分密切。“十二五”之前內蒙古中小企業集群發展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國際以及我國東南沿海一帶相比,仍然存在較大的差距。本文主要從內蒙古中小企業集群發展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入手,為內蒙古“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集群發展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關鍵字: 中小企業集群 集群創新 多元融資 2011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同時也是內蒙古中小企業的政策落實年。自2002年以來,內蒙古經濟成長速度連續8年居於全國之首,其中中小企業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十二五”時期是內蒙古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攻堅階段,科學分析當前內蒙古中小企業發展的條件和環境,對於推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無疑具有重大的意義。 一、中小企業集群的相關理論基礎 學術界對中小企業集群概念的理解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亞當·斯密從分工的角度認為,中小企業集群是由一群具有分工性質的中小企業以完成某種產品的生產聯合為目的而形成的群體。波特認為,中小企業集群是某一特定產業的中小企業和機構大量聚集於一定範圍而形成的穩定的、具有持續競爭優勢的集合體。一般來說,中小企業集群是指在產業發展過程中,特定領域內聯繫密切的中小企業和相關的支撐機構在一定地域內集中所構成的中小企業群。這些中小企業群通過地理集中和產業組織最佳化,通過群體效應獲得經濟要素的競爭優勢。 二、內蒙古中小企業集群發展現狀 占全部中小企業數量的3.1%;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數量為144951戶,占全部中小企業的96.9%。赤峰市擁有的中小企業數量最多;由於內蒙古很多城市都是資源密集型城市,因此從事採礦、製造業等第二產業的中小企業相對較多,約為23434 戶,占全區中小企業數量的15.7%;其中從事服務業的中小企業數量最多,占全區中小企業數目超過80%。“十一五”末,中小企業為全區工業帶來收入2681.49 億元,其中規模較大中小企業為工業帶來的收入約為1842.41億元,占全部收入的68.7%;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為工業帶來收入839.08 億元, 占全部收入的31.3%。由於勞動密集型特點,全區中小企業大約解決了150 多萬人的就業問題。截至“十一五”末對GDP的貢獻超過65%,對稅收的貢獻超過70%。中小企業的發展,為農民工以及大學生就業開闢了更加廣闊的渠道,維護了社會的安定團結,有力地促進了全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三、內蒙古中小企業集群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單一,融資困難 融資問題一直以來都是我區中小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最大問題。一般來說,中小企業出於對融資成本的考慮,只要自有資本充足就不會考慮向銀行貸款,更不會考慮其它融資成本較高的融資手段,比如向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或利用民間資本融資。於是,銀行便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首要選擇,特別是中小企業對國有四大銀行的依賴往往較強。但由於中小企業自身資產的有限性,向銀行貸款通常數目較小或者根本貸不上。 (二)中小企業管理落後,基本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雖然目前內蒙古的中小企業數量較多,發展速度較快,但在管理上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許多中小企業的治理結構混亂,在整個企業決策過程中往往是由董事長、廠長、經理一個人決定,企業內部民主遭到嚴重踐踏,現代企業制度的法制觀念並未在企業中形成。特別是很多中小企業都是家族式企業,這種企業在人才選拔上容易任親唯賢,而不是任人唯賢,以至於企業很難從長遠上留住高素質人才。而低水平的家族式管理,又容易導致企業缺乏長遠的戰略規劃,有利就圖的小商品經濟思想、意識和習慣支配著這些中小企業的經營思想。所有這些都使得現代企業制度很難在這些企業建立起來,特別是許多家族式中小企業家並沒有將企業做大做強的鴻鵠之志,致使許多企業一直都是原地踏步,並未取得突破性的發展。 (三)企業集群創新能力比較弱 目前內蒙古中小企業集群發展創新能力弱主要表現在:一是中小私營企業實力小,貸款難,導致企業缺乏自主技術創新的經濟基礎;二是高素質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太少,導致企業缺乏自主技術創新的人才基礎;三是企業員工素質普遍較低,大多數人只有國中及以下的文化程度,導致企業缺乏自主技術創新的勞動力技能基礎。在這樣的經濟條件和技術條件下,大多數企業根本談不上技術創新,不少企業存在“一流設備、二流管理、三流產品”的現象,甚至只能把低質低價視為競爭的制勝法寶,假冒偽劣屢禁不絕。這些現象在一些中小城市表現尤為突出,如赤峰、通遼、集寧、烏海等地。由於這些城市的居住條件,環境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相對較差,因此更難吸引高素質的管理人才。 (四)中小企業之間的專業化分工不夠合理,企業關聯度較差 在目前的情況下,由於內蒙古多數中小企業起點偏低、規模偏小以及廣泛存在低水平重複和過度競爭,企業集群之間和內部的分工和專業化必然受到限制,很難得到充分的發育。其次內蒙古大多數中小企業集群所涉及的行業是輕工業及服務業等第三產業,而第一二產業涉及則很少。由於這些產業本身的鏈條不長,企業的生產往往由集中於這些產業鏈的某些環節尤其是終端產品生產上,同類產品的市場區隔特徵不明顯,系列化產品也不豐滿。再次,內蒙古各地產業集群中的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追求“小而全”的傾向。一些企業經營者不甘心做配角,在經營企業的過程中,不僅要有生產利潤,還要有商業利潤,既想在上游產品賺錢,又想在中間產品和成品銷售中盈利。結果,大量“小而全”企業在同一個集群中存在,不僅影響有潛力的大企業成長,而且削弱了小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發展空間,阻礙了產業鏈的延伸,從而危及集群的自我發展和集群競爭力的提升。 內蒙古“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集群發展鑽研 摘 要:中小企業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組織方式, 在現代區域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其發展與產業結構調節、技能革新以及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關係無比密切。“十二五”之前內蒙古中小企業集群發展固然取得了必定效果,但與國際以及我國東南沿海一帶相比,仍舊存在較大的差距。本文重要從內蒙古中小企業集群發展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著手,為內蒙古“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集群發展提出相應的政策提議。 要害詞: 中小企業集群 集群革新 ,內蒙古經濟成長速度陸續8年居於全國之首,其中中小企業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十二五”時期是內蒙古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害時期和攻堅階段,科學分析當前內蒙古中小企業發展的條件和環境,對於推動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無疑存在嚴重的意思。 一、中小企業集群的相干理論基礎 學術界對中小企業集群概念的了解堪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亞當·斯密從分工的角度認為,中小企業集群是由一群存在分工性質的中小企業以完成某種產品的分娩聯結為目的而構成的群體。波特認為,中小企業集群是某一特定產業的中小企業和機構大量簇擁於必定範疇而構成的穩固的、存在陸續競爭優勢的集合體。通常來說,中小企業集群是指在產業發展過程中,特定畛域內聯繫密切的中小企業和相干的支撐機構在必定地域內集中所構成的中小企業群。這些中小企業群經過地理集中和產業組織最佳化,經過群體效應贏得經濟因素的競爭優勢。 二、內蒙古中小企業集群發展示狀 ,占整體中小企業數量的3.1%;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數量為144951戶,占整體中小企業的96.9%。赤峰市占有的中小企業數量最多,總共有23537戶,占全區中小企業數量的15.8%。鹿城包頭僅次於赤峰市,為19885戶,占全區中小企業數量的13.3%。隨後是呼倫貝爾市和呼和浩特市,中小企業數量分別為17809戶、17473戶,分別占全區中小企業數量的11.9%、11.7%。從從事中小企業的行業來看,從事第一產業農林牧副漁的中小企業有2052 家,占比約1.37%;因為內蒙古很多城市都是資源稠密型城市,所以從事採礦、建造業等第二產業的中小企業相對較多,約為2,占整體收入的68.7%;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為工業帶來收入839.08 億元, 占整體收入的31.3%。因為勞動稠密型特點,全區中小企業約莫處理了150 多萬人的就業問題。截至“十一五”末對GDP的貢獻超過65%,對稅收的貢獻超過70%。中小企業的發展,為農夫工以及大學生就業開拓了愈加廣闊的渠道,保護了社會的安定團結,有力地增進了全區經濟社會的可陸續發展。 三、內蒙古中小企業集群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單一,融資困難 融資問題不斷以來都是我區中小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碰到的最大問題。通常來說,中小企業出於對融資成本的思忖,只要自有資金充足就不會思忖向銀行貸款,更不會思忖其它融資成本較高的融資手段,比如向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或利用民間資金融資。於是,銀行便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挑選,特殊是中小企業對國有四大銀行的依靠往往較強。但因為中小企業本身資產的有限性,向銀行貸款通常數目較小或者根本貸不上。 (二)中小企業管理落後,基本沒有構建現代企業制度 固然當前內蒙古的中小企業數量較多,發展速度較快,但在管理上仍舊存在著許多問題。許多中小企業的管理結構紊亂,在整個企業決策過程中往往是由董事長、廠長、經理一個人決定,企業內部民主受到嚴重踐踏,現代企業制度的法制觀念並未在企業中構成。特殊是很多中小企業都是家族式企業,這種企業在人才選拔上輕易任親唯賢,而不是任人唯賢,甚至於企業很難從長遠上留住高素質人才。而低水平的家族式管理,又輕易造成企業缺乏長遠的戰略規劃,有益就圖的小商品經濟思想、認識和習慣主宰著這些中小企業的運營思想。所有這些都使得現代企業制度很難在這些企業構建起來,特殊是許多家族式中小企業家並沒有將企業做大做強的鴻鵠之志,以致許多企業不斷都是原地踏步,並未取得突破性的發展。 (三)企業集群革新能力比較弱 當前內蒙古中小企業集群發展革新能力弱重要表示在:一是中小私營企業實力小,貸款難,造成企業缺乏自主技能革新的經濟基礎;二是高素質的專業技能人才和運營管理人才太少,造成企業缺乏自主技能革新的人才基礎;三是企業員工素質普遍較低,大多數人只要國中及以下的文明程度,造成企業缺乏自主技能革新的勞動力技能基礎。在這樣的經濟條件和技能條件下,大多數企業根本談不上技能革新。這些現象在一些中小城市表示尤為優秀,如赤峰、通遼、集寧、烏海等地。因為這些城市的寓居條件,環境以及城市基礎設備相對較差,所以更難吸引高素質的管理人才。 (四)中小企業之間的專業化分工不夠正當,企業關聯度較差 在當前的狀況下,因為內蒙古多數中小企業起點偏低、規模偏小以及廣泛存在低水平反覆和過度競爭,企業集群之間和內部的分工和專業化必然受到約束,很罕見到充分的發育。其次,。因為這些產業本身的鏈條不長,企業的分娩往往由集中於這些產業鏈的某些環節特別是終端產品分娩上,同類產品的市場區隔特徵不鮮明,系列化產品也不豐滿。再次,內蒙古各地產業集群中的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尋求“小而全”的傾向。一些企業運營者不甘心做配角,在運營企業的過程中,不噹噹要有分娩利潤,還要有商業利潤,既想在上游產品賺錢,又想在中間產品和成品出售中盈利。結果,大量“小而全”企業在同一個集群中存在,不噹噹影響有潛力的大企業成長,而且減弱了小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發展空間,挫折了產業鏈的蔓延,從而危及集群的自我發展和集群競爭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