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將《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妥善處理我省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府發〔2015〕57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處理意見,請一併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問題
- 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一、編制內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係的處理
(一)對在職參保繳費人員,2014年9月30日以前的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含利息,下同)可根據當地原試點的基金結餘和財力情況,一次性或分次清算給本人(最長不得超過3年)。
(二)個人賬戶計息辦法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息辦法,從建立個人賬戶起按年計息。
(三)2014年9月30日以前的參保人員,參保記錄予以保留。如今後因開除、判刑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原在機保的實際繳費年限按相關規定補繳後可予以確定。
(四)2014年9月30日前已辦理領取待遇手續的人員,原核定並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可按原規定繼續執估熱糠行,但個人賬戶餘額不得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五)2014年9月30日前參保的離休人員移交由原單位管理舉葛辣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發放離休待遇,資金在單位原渠道列支。原單位已不存在的,交由主管部門管理,並按規定發放離休待遇。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安排。
二、編制外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係的處理
(一)對部分失聯人員保險關係一併射戲刪轉移至企保,待恢復聯繫後再由個人完善相關手續。
碑潤 (二)在職人員轉移後需要補繳的,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落實川府發〔2015〕57號檔案相關政策把握和執行口徑的緊急通知》(川人社發〔2016〕23號殼嚷婆)規定補繳。
(三)原在機保有中斷年限的,轉移到企保蘭市諒邀後,應按照企保相關規定參保補繳。中斷年限中如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可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四)資料遺失無法統計人員養老保險關係,待查實確認後,由同級財政補足當期個人賬戶儲存額(含利息)後再轉移保險關係。
(五)對編外人員轉移至企保制度後,達到企保制度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從轉移後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次月開始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轉移前按照機保原試點有關政策繳納的費用不得退還。剃多良巴
三、執行時間
此項工作應於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本通知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