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憲章

兒童憲章是指日本保護兒童的法規。1949 年由兒童福利審議會審議,1951 年 5 月由兒童憲章制定會議通過並頒布。根據日本憲法精神,參照 1924 年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宣言和 1930 年的美國兒童宣言制定。由三原則 12 條構成。

規定要正確對待兒童、愛護兒童並為所有兒童的幸福成長而奮鬥。強調成年人應對兒童盡義務,尊重兒童的基本人權和增進兒童幸福的精神。內容包括生活保障、親職教育、兒童生活、個性教育、升學指導、勞動與品德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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