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狀體徵
患兒,男,2歲,活潑可愛,從出生後就受到媽媽的特別寵愛,一直由媽媽親自撫養。一個月前因為媽媽要上班了,所以只得把他送入託兒所。從入託兒所的第一天起,患兒就哭鬧不停,緊緊拉著媽媽的衣服不放,不讓媽媽走,在託兒所里不肯吃飯,不肯午睡,甚至不肯喝水。整天哭著吵著要媽媽,老師怎么哄勸都沒有效果。下午,他常常站在託兒所的門口等候媽媽,不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回到家裡,總是跟著媽媽不放,害怕媽媽離他走開。晚上睡著後還常常驚叫”媽媽!”“媽媽!”
用藥治療
根據患兒發病有關因素和症狀的特徵可採取心理治療包括行為療法遊戲療法和暗示療法等耐心教育引導幫助患兒克制情緒上的障礙樹立勇敢堅強健全的性格鼓勵他們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改善情緒增進交往使他們更好地適應環境同時要幫助家長正確教育孩子改善家庭環境以減少對患兒心理上不良的影響藥物療法:心理治療;行為療法;抗焦慮藥;安定;硝基安定;三環類抗抑鬱藥;多慮平;阿米替林;氯丙咪嗪;安他樂;小量氟哌啶醇;氯丙嗪可根據主要症狀選用藥物對焦慮恐懼症狀可服用抗焦慮藥如安定硝基安定等或用小劑量三環類抗抑鬱藥如多慮平或阿米替林治療氯丙咪嗪對兒童強迫症和抑鬱症均有較好效果對於癔症情感暴發或衝動哭鬧者可服用安他樂小量氟哌啶醇氯丙嗪等
疾病診斷
DSM-IV對分離性焦慮障礙的診斷標準(APA,2000)
A.在離開家或者離開那些個體所依戀對象時,個體表現出與其發展年齡不相應的、過度的焦慮,表現出至少以下3項以上:
(1)當離開或者預期要離開家或者重要的依戀對象時,反覆出現過度的焦慮;
(2)持續和過度的擔心失去重要依戀對象,或者擔心重要依戀對象會被傷害;
(3)持續和過度的擔心發生不幸的事件,並因之導致和重要的依戀對象分離(例如,走失或者被綁架);
(4)出於對分離的恐懼,持續的不情願或者拒絕去學校或者其他地方;
(5)持續和過度的害怕、不情願處於以下情景:獨自一人,或者沒有和重要依戀一起在家,或者在其他場景但沒有重要依戀對象的陪伴;
(6)持續的不願意或者拒絕在沒有重要依戀對象在旁的情況下睡覺,或者不在家睡覺;
(7)重複做主題為分離的噩夢;
(8)在和重要依戀對象分離或者預期分離的時候,反覆出現軀體症狀(譬如頭痛、胃痛、噁心或者嘔吐)。
B.這種困擾的持續至少4周。
C.這種困擾出現在18歲之前。
D.這種困擾造成了臨床上的顯著痛苦,或者造成了社會、學業(職業)或其他重要功能領域的損害。
E.這種困擾並不唯獨出現在一種廣泛性發展障礙、精神分裂症或者其他精神病性障礙的病程中。對於青少年和成年人,以上困擾並不能更好的被伴隨廣場恐懼的驚恐障礙所解釋。
早期發病:發病時間在6歲以前。
檢查方法
檢查一般無異常體徵主要做神經學檢查排除神經系統器質性改變引起的精神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