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請求信,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審被判死刑後,復旦177名學生簽署“免死”請求信,寄往上海市高院,建議給林森浩一條生路,讓他洗心革面,並在將來照顧受害人黃洋的父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免死請求信
- 類別:事件
- 社會事件:復旦投毒案
- 具體內容:復旦177名學生簽署免死請求信
簡介,觀點,
簡介
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審被判死刑後,復旦177名學生簽署“免死”請求信,寄往上海市高院,建議給林森浩一條生路,讓他洗心革面,並在將來照顧受害人黃洋的父母。
觀點
京華時報發錶王剛橋的觀點
這177名旁觀者的“寬容”僅對自己有意義,卻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受害人家屬的感受。黃洋的父親黃國強就公開表示不接受請求信的內容,也不認同“林森浩不是一個極為兇殘的人”的說法。在受害人家屬開啟寬容之門以前,其他人要論理說法,只要不妨礙司法裁判,自可行使其言論自由。若公開的言論涉及到已經逝去的受害人及其在世的親人,請給予起碼的尊重。須知,言論自由也有邊界,法律之外還有道德法則。
新京報發表張貴峰的觀點
林森浩故意投毒殺人,悖逆人情,不容姑息,當依法追責。但復旦學子對林森浩可能面臨的死亡,報以“惻隱之心”,本也合乎人情考量。如果挾恨要求“殺人償命”是人情,那“物傷其類”的惻隱同樣也是人情。司法機關審理案件,不應偏聽一方訴求,而應努力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做出契合司法公正的判決。法院該做的,是終審時本著少殺慎殺的寬嚴相濟精神,堅持依法審決。
小蔣隨想
記得美國一起校園槍擊案過後,學生們為遇難的同學以及自殺的殺手每人點燃一支蠟燭。將兇手與受害人放在一起祭奠,有人說是單純出於對生命本身的尊重,是兇手沒人性、學生們講人性的體現。也有旁觀者覺得不妥,認為這種祭奠未必尊重受害人,看似博愛卻也荒誕。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看法可能大不相同。復旦177名學生簽“免死請求信”,有他們自己的想法。同樣,一些網民以及復旦的未簽名學生也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多元化的世界,有多種觀點,這不反常。而對司法機關來說,必須恪守法律底線,堅持司法應有的獨立性,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