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於準備同期資料情形主要包括:
1、年度發生的
關聯購銷金額(來料加工業務按年度進出口報關價格計算)在2億元人民幣以下且其他
關聯交易金額(關聯
融通資金按利息收付金額計算)在40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上述金額不包括企業在年度內執行
成本分攤協定或預約定價安排所涉及的關聯交易金額;?
根據“國稅發[2009]2號文第一百一十四條 本辦法所涉及的“以上”、“以下”、“日內”、“之日”、“之前”、“少於”、“低於”、“超過”等均包含本數。”的規定,免於準備同期資料情形的第三條可修改為:3、外資股份低於或等於50%且僅與境內
關聯方發生
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