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萊頓-布爾沃條約

克萊頓-布爾沃條約,1850年 4月,美國國務卿J.M.克萊頓與英國駐美大使W.H.L.E.布爾沃就在中美洲開鑿溝通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運河問題所簽訂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克萊頓-布爾沃條約
  • 簽訂時間:1850年4月
  • 簽訂人:美國國務卿J.M.克萊頓
  • 內容:任何一方不得獲取的權利
正文,

正文

1850年 4月,美國國務卿J.M.克萊頓與英國駐美大使W.H.L.E.布爾沃就在中美洲開鑿溝通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運河問題所簽訂的條約。條約規定,對擬議中的尼加拉瓜運河路線,兩國任何一方不得獲取或保持排他性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設定或保持防禦工事、控制運河附近地帶;任何一方不得在中美洲的任何地區從事占領、設防、殖民活動,行使統治權。這一條約的簽署形成了英美兩國在尼加拉瓜利益均沾的局面。1914年 8月美國通過《布里安-查莫羅條約》,將運河開鑿權攫為己有,該條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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