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市白鹼灘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克拉瑪依市白鹼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克拉瑪依市白鹼灘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白鹼灘區中興路街道三聯路7號(區文化科技中心15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實施旅遊興疆戰略;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擬定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旅遊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體育事業、廣電事業、文物事業和產業及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文化和旅遊+”,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創新融合綠色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組織籌備全區文化體育、旅遊活動,組織實施相關領域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全區相關領域重點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等設施建設;企業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整體形象和重點品牌推廣,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工作;統籌文化和旅遊景區管理。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強化文化、體育指導員等各類隊伍;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工作,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文物行業信息收集與發布工作。
(七)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工作,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和協調全區競技體育發展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區體育競賽工作;統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工作,研究和指導優秀運動隊伍的建設工作;擬定青少年業餘訓練規劃和政策,指導、推進青少年體育和加強體教結合工作。
(八)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推動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發展;藉助旅遊興疆戰略,做大做強我區特有的文化旅遊品牌開發。
(九)指導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負責對各類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和旅遊、文物領域的行政許可;負責體育、旅遊、廣播電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文物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文化體育和旅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工作;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一)負責統籌文物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研究,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負責文物保護管理、文物鑑定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依法規範社會文物流通和文物市場等工作;負責文物保護管理、文物鑑定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博物館徵集、收藏、研究和展示工作;負責依法規範社會文物流通和文物市場等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審查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協調組織和推動少數民族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精品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境外衛星電視節目接收的監管。
(十三)協調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全區性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四)負責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審核、發證、年審;對依法設立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對歌舞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審核、發證、年審;對依法設立的歌舞娛樂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十七)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對影視文藝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把握正確輿論導向,配合上級部門對全區的廣播電視台電視站、衛星電視的審批工作;審批和監督管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
(十八)負責對許可權內營業演出進行審核、許可;對營業性演出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十九)負責對許可權內特殊性體育項目及高危險性體育項目進行審核、發證、年檢;並對依法設立的體育項目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文化活動室、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和民眾文化、體育活動點的基礎設施等各類建設。
(二十一)擬訂全區旅遊景區開發項目建設服務規劃,負責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旅遊資源的開發和項目儲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旅遊景區景點建設;負責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制定全區旅遊宣傳行銷計畫,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行銷活動。
(二十二)負責全區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業務指導;負責職責範圍內景區(點)、星級賓館(飯店)星級、旅遊休閒度假區、星級農家樂、滑雪場的初評工作;負責全區旅遊行業的統計工作,發布市場信息。
(二十三)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統籌對轄區內旅遊景區、滑雪場、星級農家樂、旅行社、星級酒店進行監督檢查;對職責範圍內的旅遊企業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開展誠信旅遊活動,負責本轄區旅遊投訴案件的受理、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處理跨區域旅遊投訴案件;負責旅遊經營單位的行業管理,規範旅遊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開展本轄區旅遊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二十四)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白鹼灘區(克拉瑪依高新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設綜合辦、文體活動管理中心、綜合業務辦、綜合執法大隊共4個辦公室。
領導分工
局長: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