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市文化局

宣傳工作及全市文化市場、新聞出版(著作權)業、文物、文化產業的管理工作。分管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文物局)文化市場科、新聞出版科及市展覽館、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工作。

主要職能,領導分工,

主要職能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自治區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我市文化藝術工作的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規劃指導文化設施的建設。
(三) 對全市文化藝術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的社會文化工作,抓好業餘文化培訓,組織和協調民眾文化藝術工作,活躍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
(四) 繁榮文學藝術創作,制定創作規劃,組織創作人員深入生活,提高水平,出作品,出人才。
(五) 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的規劃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市文化市場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六) 負責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和音像製品以及圖書報刊、印刷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物管理工作。
(七) 綜合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指導、協調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推動圖書館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協調公共圖書館事業的發展。
(八) 指導電影發行、放映等工作,巨觀調控電影市場。
(九) 負責本市和外地藝術表演團體來我市演出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專業和業餘文藝 演出活動。
(十) 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常鋒英
負責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文物局)及所屬各單位的全面領導工作。主管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文物局)黨務、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創建、招商引資工作、計畫生育、勞動人事、安全生產、檔案、財政管理工作。分管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文物局)綜合科。
副局長:肖開提.努爾買買提
協助並配合局長負責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文物局)黨務、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創建、招商引資工作、工會、共青團及全市文化藝術創作、社會文化活動、文化藝術培訓和演出市場的管理工作。分管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文物局)社會文化藝術科及市群藝館、圖書館、歌舞團工作。
副局長:劉偉
協助並配合局長負責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文物局)行風建設、紀檢監察、招商引資工作、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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