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交通運輸局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交通運輸局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交通運輸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批准的《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機構改革方案》(新黨廳字〔2019〕12號)和自治州黨委辦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克黨辦發〔2019〕2號)精神,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自治州交通運輸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自治州黨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交通運輸局
  • 外文名:Transportation Bureau of Kizilesu Kirgiz Autonomous Prefecture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主管部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自治州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自治州物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
(三)指導監督運管部門做好自治州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管理工作,指導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國際道路運輸有關管理工作。
(四)負責提出交通運輸局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管理,協調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交通運輸行業價格。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維護交通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擬訂自治州公路、水路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管轄交通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監督管理、市場準入、竣工驗收和質量監督等工作。組織提供公路工程補充性造價依據和計價依據。
(六)負責管轄範圍內縣道、鄉道、村道的建設、養護和管理,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監督指導貨運車輛超限治理工作。參與解決管轄範圍內國道、省道及專用公路的建設、養護管理工作中出現的相關問題。
(七)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交通建設市場和公路養護市場。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交通運輸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系統應急處理工作。
(九)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承擔交通科技項目管理,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交通運輸行業統計、運行分析工作。貫徹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起草相關地方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化協調工作。
(十)監督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制宣傳、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監督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及利用外資工作。
(十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 的要求,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負行業監管(行業主管)職責,組織開展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日常工作事務;承擔文電、會議、政務公開、信息、檔案、機關財務、安全保衛、信訪、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當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黨建、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交通運輸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系統黨員幹部教育培訓和交通運輸行業職業培訓;指導交通運輸系統意識形態工作;統籌統戰、共青團、社團工作;負責管理部門預算資金、專項資金;負責機關政府債務、預算績效、政府採購;負責基本建設項目決算批覆;管理和監督國有資產;申報交通運輸建設項目地方政府債券融資、吸引社會資本等有關財務工作。負責對交通運輸建設項目財務收支、竣工決算和專項資金運作進行審計的申請。
(二)公路科
負責交通運輸建設行業指導、市場準入、工程質量、市場管理、信用管理工作;擬定交通運輸建設制度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維護公路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承擔管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管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批和設計變更審核、上報、審批工作;負責組織管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擬定公路工程補充性造價依據和計價依據;指導交通運輸建設行業安全監督;參與擬定農村公路發展政策和發展規劃;指導自治州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監督檢查及其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自治州農村公路的編制,編報、下達農村公路年度計畫;指導交通建設扶貧工作;指導農村公路信用體系建設。
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政策;指導交通運輸局網路安全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局科技項目管理、重大交通科技信息項目的組織實施及其成果鑑定、推廣套用工作;貫徹執行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等技術政策;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化協調工作;組織擬定自治州公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客運站場建設;負責公路工程設計審核工作;負責許可權內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自治州交通運輸行業統計、運行分析及其信息工作。
(三)運輸科
參與編制道路運輸發展規劃,貫徹道路運輸、水運、城市公共運輸、城市軌道交通有關政策、制度和運營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交通物流的政策研究;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道路運輸安全監督和信用管理;擬定交通運輸行業地方性法規和政策規章草案;組織交通運輸發展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指導行業體制改革;指導監督自治州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自治州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貫徹管轄範圍內路政管理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許可權內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審批;擬定並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政策;監督管理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責任認定工作;指導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反恐維穩工作。

行政編制

自治州交通運輸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9名,其中:縣級領導職數4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將自治州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局承擔農村公路質量監督的職責劃歸自治州交通運輸局。
自治州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附則

本規定由自治州黨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自治州黨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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