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定是個很有力氣的傢伙。他每次行動都要同時殺死兩個人,然後將他們的屍體剁碎,混合在一塊,只是拿走了他們的腦袋!這樣相同的謀殺在1937年突然停止了,很可能兇手自願地住進了精神病院。(那位著名的警長艾利奧特·內斯負責偵察這件案子。)據分析,這個謀殺者可能住在一個平靜街區的房子裡,他肯定有一輛汽車,但非常可能沒有妻小——或者是個同性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