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騰旗交通運輸局是克什克騰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赤峰市和翁牛特旗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標準、規劃;組織擬訂全旗交通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交通運輸工作相關政策和標準;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涉及全旗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負責全旗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責任,組織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措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城鄉客運(含計程車、公車)運營管理,組織擬訂城鄉客運(含計程車)管理規劃、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對全旗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
(四)負責全旗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責任,擬訂交通建設、養護、路政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措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資金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五)研究提出全旗交通建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自治區、赤峰市和翁牛特旗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研究提出用於交通事業的財政性資金和專項資金收支預算建議;組織實施交通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擬訂有關交通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方面的政策建議。
(七)組織協調水路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承擔全旗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
(八)組織協調全旗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九)負責監測和協調赤峰市、翁牛特旗重點幹線公路網運行情況;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負責翁牛特旗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和赤峰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翁牛特旗交通運輸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政務公開、檔案起草、文電、檔案、保密、調研、信訪、信息、機關規章制度建設、宣傳、外事、督查、保衛、計畫生育、編史等工作;負責制定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等實物資產的採購、使用、保管、日常維護、報廢更新的管理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各單位的黨群、扶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老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全旗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紀律檢查、監察工作,負責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和行風督查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直屬單位離休及旗委政府規定級別的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等工作;指導交通行業人事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
制定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和核算辦法並監督實施;擬訂交通行業有關投資辦法;參與專項資金以及國省幹線、農村牧區公路養護及內部預決算、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外匯、信貸、利用外資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經費預決算及日常財務管理;指導全旗交通運輸系統財會工作,負責組織交通運輸系統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組織實施對交通行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重大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對我旗投資的交通建設項目以及我旗交通專項資金徵收、使用及管理情況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對局直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對局直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指導交通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四)規劃建設股
負責編制交通行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公路運輸重點工程建設及其他基礎建設重點項目的設計、可行性研究、審批、報批、實施及監督評估工作和項目儲備工作。負責國家、自治區、赤峰市和翁牛特旗投資項目建設的監督管理;組織調查處理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重大質量事故;監督管理全旗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編制農村牧區公路建設、養護建議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旗道路運輸行業及城市公共運輸發展規劃及巨觀行政管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政策、制度、辦法的監督實施;承擔交通行業技術行業行政管理日常工作。
(五)科技教育法規股
承擔交通行業普法和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及監督管理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制定交通行業科技教育、法規教育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科研項目攻關、科研成果管理及推廣套用;組織開展系統職工的職業技術教育和法規教育學習;負責全系統普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