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的祿

先秦的祿,春秋以前的祿以田邑為主,戰國時以實物為主。夏商貴族食祿制度缺乏記載,難以詳悉。不過他們各有一定數量土地,食土地收入是肯定的。西周、春秋時,周王室有土地方千里。諸侯、卿、大夫、士亦各以等級占有土地。春秋時“大國之師,一旅之田”。一旅為五百人,每人耕田百畝,卿的祿田約為五萬畝。《孟子·萬章下》有“君十卿祿,卿祿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的說法,實際情況大概不可能這樣整齊。除無限期占有土地之外,商周貴族還往往獲得定期占有土地的權益。例如商代小臣缶銘文說:“王易(錫)小臣缶湡積五年。”是商王賞小臣缶收取湡地禾稼,其時間以五年為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先秦的祿
  • 性質:古代政治制度
沿革
春秋時,由於賦稅制度的變化,逐漸實行穀祿制。如孔子為魯司寇,有“奉(俸)粟六萬”,後來到衛國作官,亦有俸粟六萬。至戰國,各侯國普遍施行穀祿制。魏文侯以魏成子為相國,“食祿千鐘”。燕王噲讓位給相國子之,命令將有三百石以上官俸的官吏的官印交給子之,由他委派官吏。秦國的官俸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等級別。楚國用“擔”來計算官祿,至有“祿萬擔”者。   
戰國時期,王室勛貴,除任官職有俸祿外,還有封邑;國王王后的寵幸,有的也有封邑。齊國孟嘗君任相國,繼承其父封地,“封萬戶於薛”。呂不韋於秦莊襄王元年為丞相,封文信侯,“食洛陽十萬戶”,還“食藍田十二縣”。楚頃襄王的寵臣有川侯、夏侯、鄢陵君、壽陵君。秦莊襄王王后封嫪毐為長信侯,賜與山陽地,又以河西(今陝西、山西間黃河南段以西地)、太原郡(今山西中部地)為毐國。但這時的封君,一般只食封邑租稅,不得占有土地人民,封君制為分封制形式的殘留。   
先秦時為官府服務者只受廩食的待遇。如醫者按治療效果領取不等的食糧。樂工及百工亦有廩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