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文學制度研究

先秦文學制度研究

內容簡介:先秦文學的發展深受當時各項文學制度的影響,二者密不可分。本書即從先秦文學舞台的搭建與控制、祖先崇拜與時間意識、宗教類職官、樂官集團與士人建團諸角度,探討、分析了先秦文學發展過程中制度的作用,使中國文學歷史回歸本來的面貌。羅家湘,四川蒼溪人,文學博士。曾任雲南民族學院講師、副教授,現任鄭州大學教授、中原文化資源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從事古代文獻研究和地域文化研究,曾發表《逸周書研究》、《國語註譯》等著作。

基本介紹

  • 書名:先秦文學制度研究
  • 作者羅家湘
  • ISBN:9787532557936
  • 頁數:268
  • 定價:¥28.00 
  •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3-1
  • 裝幀:平裝
  • 開本:大32開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目錄,書籍評價,

圖書信息

作  者:羅家湘出版時間:2011-3-1
先秦文學制度研究先秦文學制度研究
出 版 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版 次:1
頁 數:268
字 數:224000
印刷時間:2011-3-1
開 本:大32開
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
I S B N:9787532557936
包 裝:平裝

作者簡介

羅家湘,1966年12月生,四川省蒼溪縣人,文學博士副教授。1983年至1987年在南充師範學院中文系讀本科;1987年至1990年在雲南民族學院中文系攻讀古代文學碩士研究生。受業於周坊教授、蔡川右教授;1999年至2002年在西北師範大學文學院攻讀先秦兩漢文學方向博士學位,師從趙逵夫教授;2004年起在鄭州大學歷史學院做博士後,師從李民教授。現為鄭州大學文學文學院副教授,中國古典文獻學專業碩士生導師。

目錄

第一章 先秦文學制度導論
第一節 先秦文學概說
一、先秦文學概念具有豐富的內涵
二、先秦文學活動多姿多彩
三、先秦文學文體發展完成了從萌芽到成熟的過程
第二節 文學制度
一、制度內涵
二、文學制度要素
三、先秦文學制度系統
第三節 聽政範式
一、從聽於神到聽於民
二、立言與慎言
三、以耳通神

書籍評價

羅家湘教授的《先秦文學制度研究》是一部在文學理論批評史上開拓新領域,建構新體系,填補學術空白的力作。縱觀全書,體系完備,建構科學,作者視野開闊,中西融通,眼光獨到,見解深刻,使該書更具特色。
一、獨具慧眼,填補空白。1927 年,南京大學陳鐘凡教授《中國文學批評史》的出版,標誌著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這一學科的建立。經過郭紹虞、羅根澤、朱東潤等眾多學者的辛勤耕耘,到今天而言,“本學科已經發展到了全面總結性的集大成時期”(徐正英《先秦文學制度研究序》)。南開大學“中國文學思想史叢書”和復旦大學“中國文學批評史叢書”等的出版,都好像預示著這一學科再沒有多少空間可以去突破。羅家湘教授獨具慧眼、另闢蹊徑,把文學理論研究的視野轉向對文學制度領域開拓,取得了開創性成果。在古代,統治者愛好什麼、提倡什麼、打壓什麼,都會以一定的文藝政策表現出來,並左右文學的發展。就中國數千年文學發展的歷程看,文學總是在伴隨著對這種外部束縛力量的妥協或抗爭向前發展的。“文學如流水,制度如河道。制度系統的規則如同河流的河岸,制度系統的對象如同河流的流域,制度系統的理念如同河流的方向,制度系統的載體如同河流的河床。”那么,什麼是文學的制度呢?羅家湘教授認為:“穩定的交往方式建構外在的社會秩序,成熟的思維模式建構內在的精神秩序。內外秩序相互作用。內在精神規範著外在交往,外在交往又影響到精神秩序的調整,在文學活動中形成有組織、有規律的相互作用模式就是文學制度。”
羅家湘教授先秦文學制度的研究,重新揭示了“官方的一番淘洗”,使中國文學歷史的描述儘量回歸本來的面貌。
二、 體系完備,以啟山林。縱觀全書,第二章講圖騰、祖先崇拜、齋戒等文化現象和文化儀式,第三章講宗教職官,第四章講人文職官,第五章講士人文化作用。初看上去,作者只是對這些文化現象和文化儀式作了勾勒與描述,似乎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對文學制度的揭示。但若從先秦文學本身特點來看,作者這樣的安排完全是科學的和必要的。先秦時期文史哲不分,詩樂舞合一。伴隨著文字的產生而出現的先秦文學,並非純文學。現代學者對先秦文學的認識也基本持一種泛文學、雜文學的觀念。巫覡作為最初的文化主要承擔者,其咒語歌謠自然就是最初的文學了。隨著商周之際鬼神地位下降,人事受到重視,史官成為新興文化的代表者。西周時期,學在官府,只有貴族才有受教育的權利,這時期文化的承擔者是貴族,文學活動常常表現在婚禮、葬禮、外交聘問、各種祭祀禮儀、重大節日禮儀及其他典禮上。直到春秋戰國之際,禮崩樂壞,士階層出現,文化的主要承擔者變為士,加上此時期人類“軸心時代”的到來,士人“終極關懷的覺醒”,於是就出現了諸子哲理散文,這是一種對原始文化的超越和突破。
先秦文學作者的身份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變化。正因為作者的多樣性,使得文學在體裁、題材、風格等方面顯示出多樣化的特性。因此,要研究巫覡時期的文學制度,自然就要從圖騰崇拜、祖先崇拜、齋戒、袚褉等文化現象入手;要研究貴族及其史官的文學活動,自然就要從當時的史官、樂官和貴族生活中的種種儀式入手;要研究士人的文學活動,自然離不開當時私學教育制度和士人的精神面貌研究。因為儀式是文化的貯存器,是文化和文學產生和存在的模式。將落腳點放在儀式、制度對文學活動的規範和影響上,這就抓住了根本,也正是本書的主要價值所在。
三、 視野開闊,見解獨到。作者中西互參,常徵引西方相關著作和理論,以融通的眼光審視先秦文學制度,如尼采悲劇的誕生》、《普列漢諾夫美學論文集》等。他引用這些書,並非只是簡單機械的搬用,例如“把關人”理論的套用。“把關人”理論是由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傳播學四大先驅之一的盧因率先提出的。他在《群體生活的渠道》(1947)中最先提出“把關”一詞。“把關人”理論認為,信息總是沿著含有門區的某些渠道流動,或是根據公正無私的規定,或是根據把關人的個人意見,對信息是否被允許進入渠道或繼續在渠道里流動作出決定。作者在此就認為:“先秦時代巫、卜、樂、史等即是文學傳播的把關人。”在印刷時代以前,文學屬於官學,民間文學必須得到官方的肯定才能進入主流社會。從上層而言,巫卜又是上天意志的傳達者,是上天的代言人,自然也就成了信息的把關人了。再如對制度的分析,作者注意到當代中國的制度概念並不是傳統“制度”概念的自然延伸,而是經過了西方制度含義的改造過的。他認為,權利支配製度,這是中國古代制度的一大特點。而且就上古宗法制度而言,作者指出:“這是一種依據血緣關係的疏密程度來分配大小政治權利的制度。”若不對中國古代政治作過深刻的研究,是得不出這樣入木三分的見解的。
總之,《先秦文學制度研究》無論從選題的意義、全書的體系,還是思想見解來說,都可謂一部能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力作。良玉不須誇飾而質自美,明珠無待哄抬而價自高。這部具有開創性意義的著作,必能以自己的特色贏得大家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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