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契約義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先契約義務
  • 外文名:First contract obligation
  • 基礎:誠信原則
是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契約時附有的一定附隨義務。具體包括:①無正當理由不得撤銷要約的義務;②使用方法的告知義務;③契約訂立前一切重要事項的告知義務;④協作和照顧的義務;⑤忠實義務;⑥保密義務;⑦不得濫用談判自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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