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名方法
……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為之圖”,這裡的兆域、地域,都應該指墓地的範圍,但在對應的墓葬等級上似乎有所區別。在古代,通常用壕溝來表示各種界線,墓地也同樣,它是用在墓地四周挖出的圍溝來表示的。雍城秦公陵園內圍溝的範圍與後來墳丘墓封土的範圍約略相當,作用也類似,都是各座墓葬的標誌,故陳偉先生認為也許可以稱其為“封溝”。田亞岐先生則認為用“界域”或“墓域”的名稱比較合適,既能表示所有形式,也與古文獻相吻合。除“隍壕”外,前面這幾種定名,雖然名稱上有所不同,但共同點都是意在名稱上體現圍溝的作用和含義。
另一種定名方法則突出了這些圍溝的外在特徵。如“隍壕”取其與城外的“隍”的相似性而言。俞偉超先生在論述日本的圍溝墓時,沿用了日本學者的名稱,即“方形周溝墓”,但在論述時,卻稱“圍墓溝”。黃曉芬將其稱為“周溝”與“圍壕”,即“環繞墳丘或夯土基壇外周而建造的方形、長方形圍溝者是為周溝,溝內發現有引水、放水現象。而有的則不放水,環繞幾座墓葬,或者幾個墓地在內設定界壕,稱之為圍壕”。
兩種定名方法的不同
上述兩種定名方法,各有其長處。前者抓住了圍墓溝的內在作用,同時又與古文獻相合;後者則突出了圍墓溝的外在特徵,顯得直觀而形象。但是,這些帶圍溝的墓葬規模差別很大,既有如秦公陵園那樣的大型墓,也有如侯馬、三門峽那樣的中小型墓;同樣,這些圍溝也大小不同,其作用也有所不同,因此如果在名稱上體現圍溝的作用,顯然不能概括所有的圍溝。何況“兆溝”等名稱,帶有一定的等級色彩,主要套用於大型的王公陵墓,並不適應一般的中小型墓葬。因此,經比較有關圍溝特徵的幾種名稱,我們覺得用“圍墓溝”的名稱應該比較恰當。首先它可以將所有的圍溝概括在內,而不用考慮其作用如何,或等級的高低;其次從語言學的角度看,“圍墓溝”簡潔明了,顧名思義,即環繞在墓葬周圍的溝狀附屬設施;再次,“圍墓溝”的名稱在許多文章中已被採用,看來大家也比較容易接受這一名稱。這樣,我們就可以將帶有“圍墓溝”的墓葬統稱為“圍溝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