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理由原則

充足理由原則是正確論證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在關於充足理由律是否是傳統形式邏輯基本規律的討論中,有一種意見認為。

無論充足理由律是否是傳統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但它所提出的兩條基本邏輯要求:(1)理由必須真實(可解釋為論證者必須斷定所提出的理由即論據是真實的);(2)理由與推斷之間有必然聯繫。這對於任何一個正確論證來說,毫無例外都是應予滿足的。因此,它作為正確論證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總是成立的。這一觀點目前已為國內多數邏輯學家和邏輯論著所認同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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