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元寶區科學技術局機關人員編制3名(均為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正科級建制,列為元寶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元寶區科學技術局
- 地區:元寶區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負責全區科技創新巨觀戰略研究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取消的職責,加強的職責,主要職責,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丹東市委辦公室 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元寶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丹委辦發[2010]9號),設立丹東市元寶區科學技術局,正科級建制,列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加強的職責
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與政策;擬定全區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全區民用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研究科技促進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擬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與優先領域;負責年度科技計畫的制定與實施。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措施;合理分配、使用和監督歸口管理的有關科技經費。
(四)負責全區科技創新巨觀戰略研究,為全區科技發展提供科學依據。協調落實全區科技創新發展戰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全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參與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法規研究,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培育和認定工作。
(六)組織擬定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負責科技下鄉與科技扶貧工作。
(七)負責區科學技術獎政策制定和評審的組織,擬定最佳化科技人才資源配置、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及科技人才成長的相關政策。
(八)負責科技成果管理;擬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九)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歸口管理全區技術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等工作,協調和管理技術貿易活動,完善和發展技術區場,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發展。
(十)負責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促進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創新體系建設。
(十一)擬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和政策,推動科普工作發展;負責科技宣傳、信息、評估統計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國家、省有關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的法律、法規與規章;協調擬定全區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規章制度;指導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建立科技工作重大問題會商與溝通機制
區科技局與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農經局、區經信局、區發改局等部門建立相互溝通機制、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