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寶區司法局根據《中共丹東市委辦公室 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元寶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丹委辦發[2010]9號),設立丹東市元寶區司法局,正科級建制,列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元寶區司法局
- 建制:正科級
- 增加的職能: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職責
- 專項行政編制:7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能
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職責。
(二)加強的職能
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街鎮、各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公證工作。
(四)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管理全區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區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
(七)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區司法局機關專項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其他事項
根據規定,管理元寶區公證處、元寶區法律援助中心、各街鎮司法所。
元寶區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