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壩區教育局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全區教育發展戰略,制訂教育政策性、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元壩區教育局
  • 局長:青久蓉
  • 副局長:何春林
  • 督學:母天學
機構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二、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確定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和速度。
三、綜合管理全區的教育事業。負責全區幼兒教育、基礎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指導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學工作、教研工作、體育衛生工作、法制教育、國防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教學質量、考試和學歷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推動全區教育體制改革、辦學體制改革和學校內部管理改革;調整學校布局結構;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政治體制需要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四、根據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負責對完全中學、職業高級中學校長和副校長的推薦、考察或參與考察,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任用或聘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負責鄉鎮中心國小、初級中學校長的選拔、聘用、管理;推行中國小校長聘任制和負責制;實行校長任期制;負責全區中國小校長的培訓、提高工作。加強學校幹部隊伍建設。
五、統籌和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根據中央、省、市制定的各類學校編制標準管理學校的編制;根據國家、省、市教育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和有關檔案規定,負責教師的招聘、調配交流、工資福利、考核獎懲工作,組織實施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技術工人的考核定級和教師資格考試、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的培養培訓和教師的繼續教育、職業技能訓練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紀檢監察的宣傳教育工作,辦理或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全區教育系統幹部職工違規違紀的查處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承擔元壩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八、負責全區大中專學校招生考試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九、統一管理本部門的經費。參與制定教育經費、撥款、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具體組織實施經區財政預算的教育經費計畫;會同物價、財政等部門制訂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協助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管理國家、省、市對我區教育項目的撥款經費;管理國內外對我區教育的援助資金和貸款。負責教育後勤與產業工作。
十、負責全區教育管理資料統計、檔案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指導教育方針政策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工作。
十一、管理區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社團、群團組織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青久蓉。主持區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股、計財股。
副局長:何春林。協助局長工作,主抓教育管理、教育科研及教育裝配工作,分管教育股、教研室、電教教儀站、教育工會和行政許可股。
督學:母天學。協助局長工作,主抓項目建設、教育督導和招生工作,分管督導室、招生辦和項目辦。
副局長:李永璽。協助局長工作,主抓機關日常政務、綜治、中國小安全、後勤產業及區委區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分管辦公室、安辦和後產股。
紀檢組長:王余松。協助局黨組書記工作,主抓紀檢、信訪和維穩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黨務、事務。負責重要會議及大型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文秘、新聞宣傳、信息管理、簡報編印、黨報黨刊及教育報刊通聯和征訂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工作;負責重大工作的督查督辦;負責綜治、維穩、普法、保密、保衛、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愛國衛生、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車輛管理工作。
二、教育股(行政許可股、廣元市元壩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業與成人教育股)(電話:8725613)
依據國家教育方針、法律、法規等,綜合管理幼兒教育、基礎教育。負責全區中國小招生、學籍、考試和中小學生學歷證書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的指導;負責中國小教學用書征訂的審核工作;參與教育結構、教育體制和教學改革;指導學校學生德育、體育、藝術、衛生、健康、疾病防控、禁毒、防邪、軍訓、國防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對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法令等情況的督導檢查;制訂基礎教育評估方案,指導學校教育教學評估工作。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教育行政審批事項。
制定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職業教育綜合改革;指導職業學校的專業設定、招生宣傳、教學管理、學籍管理、畢業生就業安置等工作;負責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統計工作;負責青壯年文盲脫盲及鞏固提高、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建設及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國中及以下層次民辦教育機構的審批、年檢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學業證書和學歷證書的管理及認定工作;負責全區民辦教育機構安全管理工作。
三、招生考試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招生考試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向社會、學校、考生和家長宣傳當年的各類招生考試政策和規定。負責全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採集考生信息、實施考試、體檢、志願填報、組送檔案及錄取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報名、採集考生信息、實施考試、組送檔案、錄取等相關工作。負責空軍和民航飛行學員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成人高校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採集考生信息、投檔及錄取等相關工作。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採集考生信息、實施考試、考籍管理、審查考生畢業資格、辦理畢業登記等工作。
四、教育督導辦公室
在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和區教育局的領導下,負責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具體落實全區教育教學工作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確保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五、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學校後勤與產業管理股)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開展安全教育與培訓活動,指導學校安全工作;協調處理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組織綜合性的學校安全檢查和調研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後勤服務、後勤改革和校辦產業工作。負責校辦產業及學生勞動技能教育與提高工作;負責勤工儉學與校辦產業統計工作;指導學校低碳減排、節能降耗、綠色環保等工作。
六、計畫財務股(監察審計股)
制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或制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畫;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教育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投資和經費管理的政策和措施;管理教育的國有資產和基本建設及維修工作;指導學校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行政監察法》,負責本系統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方針政策、重大決策等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教育系統的糾風工作和效能監察工作,受理教育系統的信訪、舉報工作,調查處理各類違規違紀案件;審計或會同有關部門審計教育經費。
七、人事股(離退休人員管理股)
制訂全區教師隊伍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學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負責教育系統編制管理和人事計畫;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幹部的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教師招聘、調配交流、職務評聘、工資福利、表彰獎勵、考核、維穩、信訪工作、;制訂中國小教師學習培訓規劃、計畫,負責教師繼續教育、教師培訓及學校領導幹部崗位培訓的組織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區教職工人頭檔案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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