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站官,元代管理驛站的官吏。各路驛站例由該路達魯花赤管理,路的提點官或脫脫禾孫負責檢查驛傳事務。上對兵部、通政院負責。一般大站設驛令、提領,小站只設提領。至元二十八年(1291)六月,以昌平等處驛站濫設站官、百戶、司吏、提控、總把、庫子等,名目繁多,很不統一。遂定製:大都、上都置司吏3名,其餘設2名,祗應頭目,攢典各1名。至大四年(1311)八月,按驛事繁筒分三種不同類型設定站官。重要驛路如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內蒙古正藍旗東閃電河北岸)驛站,每站除設驛令、驛丞外,另設提領3員、司吏3名;腹里(中書省直轄地區)諸路衝要之站設提領2員、司吏2名;其餘閒慢之站只設提領1員、司吏1名。站官不能離站,不迎送官員,以免妨礙公務。除管理驛站事務外,還管理站戶,另每一百戶,設百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