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前身為儋州市技術監督局。由海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直接管理,屬行政財政全額撥款機關,下設財政全額撥款事業機構海南省儋州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儋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屬性:行政機關
- 行政地區:儋州市
基本概況,內設機構,
基本概況
2001年,為了凸顯質量工作的重要性,全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技術監督部門的職能得到進一步加強,全國技術監督局更名為質量技術監督局,增加了“質量”二個字。我局也由儋州市技術監督局更名為海南省儋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目前局機關內設科室為辦公室、業務室、稽查室,在職公務員21名,工勤人員1名,技術所技術人員6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一)組織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統籌安排涉外活動。負責本局調研、信息與督查、協調工作;負責局黨組及領導班子決定事項的安排、督查、督辦工作。
(二)負責本局行政事務管理及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檔案管理、綜合統計、保密管理、信訪工作、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水電維護、衛生管理、安保等後勤保障工作。
(三)負責本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和規章制度的起草工作;負責本局檔案的起草、審核、印發和催辦以及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公章使用資料管理和報刊征訂工作。
(四)負責政府信息、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宣傳報導和信息發布,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管理和政務網建設維護。
(五)負責財務報賬等日常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經費收支預算、決算的編制,管理各類資金和國有固定資產、基本建設等工作。
(六)負責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考核評優、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離退休幹部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受理機關檢舉和開展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隊伍建設工作,做好工青婦、計生管理和戶籍管理等工作;配合機關黨支部做好黨務工作。
(九)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行政審批辦公室掛靠辦公室,職能如下:
(一)負責全市特種設備的註冊登記工作,受理並頒發使用登記證。
(二)負責辦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業務,發放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三)根據省質監局委託辦理本區域內原由省質監局負責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四)承擔依法賦予市縣質監部門行政審批、行政許可事項,以及今後法律法規變化而增減的行政審批職能。
(五)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科
(一)宣傳貫徹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法規,督促有關單位貫徹執行。
(二)負責儋州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查處、案件辦理等工作,受理特種設備安裝、使用和檢驗檢測等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特種設備安全違法行為。
(三)受理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的書面告知,並通知負責監督檢驗工作的檢驗檢測機構。
(四)負責特種設備節能減排、特種設備安全應急管理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履行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事故調查處理職責。
(五)承辦本科室負責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知識培訓、會議等會務工作。
(六)負責撰寫本科室業務相關的工作報告及各類檔案,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三、標準化科
(一)主管儋州行政區域標準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準化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負責對有關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市標準化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標準化工作的規劃和計畫,承辦全市標準化信息管理工作。
(三)指導開展農業標準化、工業標準化及其他領域的標準化工作;積極推動農業標準化示範區工作,積極探索開展服務標準化工作。
(四)負責受理全市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專用標誌使用的申報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產品企業標準的制(修)定的審定、備案工作,幫助指導企業標準化體系的建立、企業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並提供標準信息支持和諮詢服務;引導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
(六)承辦本科室負責的標準化知識與法規的培訓、會議等會務工作。
(七)負責撰寫本科室業務相關的工作報告及各類檔案,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四、質量計量科
(一)宣傳貫徹國家質量工作、方針、政策,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法律法規,宣傳和推動產品認證和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開展。
(二)負責全市產品質量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制定全市質量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推動《質量發展綱要》的實施和質量強市等工作的開展,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合格率統計工作。
(三)依法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工作,組織開展證後監管工作,指導查處無證產品。
(四)貫徹實施上級部門有關重要工業產品受檢目錄產品的抽查抽查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並督促做好後處理工作。
(五)組織建立企業質量檔案,建立健全質量分析制度,分析全市產品質量狀況並提出改進建議,依法開展企業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工作並提出整改意見。
(六)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計量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負責全市計量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計量工作規劃和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
(七)依法監督管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認證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
(八)負責能效標準和能源計量器具管理,對製造、修理、銷售、使用計量器具依法實施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督商品的計量行為,依法組織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九)承辦本科室負責的質量、計量知識與法規的培訓、會議等會務工作。
(十)負責撰寫本科室業務相關的工作報告及各類檔案,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五、稽查科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抓好“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稽查工作和稽查隊伍建設。
(二)依法組織實施儋州區域內產品質量、標準、計量方面的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工作,查處生產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等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行為,切實做好執法打假工作,維護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承擔工業產品監督抽查及後處理具體工作,負責投訴、舉報案件的查處、協調工作,處理各類應急突發事件。
(四)負責收集產品質量執法中違法行為的有關數據、證據、資料,負責本級行政執法案件的審理、審查工作,對執法辦案適用法律進行指導;做好結案案件的統計、上報及案卷的歸檔、管理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工作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負責罰沒物資管理與銷毀,負責執法裝備的管理與維護。
(六)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等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組織查處違法行政行為。
(七)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工作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聯繫市政府法制機構和相關行政執法部門。
(八)承辦本科室負責的法律法規培訓、會議等會務工作。
(九)負責撰寫本科室業務相關的工作報告及各類檔案,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