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章制度,研究提出推進全市衛生健康工作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推進海南西部醫療中心建設。負責全市醫療健康產業和康養產業協調推進工作;承擔醫療健康產業招商工作;指導全市社會辦醫工作;組織推進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
(三)研究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衛生健康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推進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四)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五)深化醫療領域對外開放,推進國際國內醫療資源合作,引進優質醫療資源和優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加強與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等國內外知名醫療機構的合作與統籌發展。
(六)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七)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市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八)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倉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全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十)組織並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我市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十一)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儋州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