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扶貧工作辦公室是儋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儋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扶貧工作、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的政策、規劃,研究提出推進扶貧工作、研究提出推進扶貧工作、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打贏脫貧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市駐村工作隊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研究提出貧困人口、貧困村進入和退出的建議。
(四)協調擬定市扶貧資金和革命老區建設資金的分配方案,監督檢查扶貧資金、革命老區建設資金的使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扶貧資金和革命老區建設資金的審計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扶貧項目、革命老區建設項目的實施。協調貧困地區防災減災和災後重建扶貧項目的相關工作。
(五)組織協調推進全市脫貧攻堅工作,牽頭建立脫貧長效機制。
(六)協調組織市直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及軍警部隊等單位開展定點扶貧工作。
(七)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活動,動員各類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參與全市扶貧工作。
(八)擬定全市扶貧工作檢查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對扶貧工作情況進行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各鎮統計信息、進行信息化建設和管理。
(十)指導全市貧困地區開展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扶貧搬遷和深度貧困村等專項扶貧工作。
(十一)協調整合資源對貧困村、革命老區村建設。
(十二)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宣傳工作。
(十三)制定貧困勞動力轉移培訓、實用技術培訓、扶貧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研究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扶貧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機關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工作等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全辦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重要工作報告、領導講話,審核各科室有關材料及檔案、報告;擬定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人事、勞動工資、黨群、計生管理工作;負責考勤登記、紀律檢查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後勤服務工作;承擔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及信息報送工作;接待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聯絡對接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打贏脫貧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負責督促協調扶貧有關部門推進各項任務落實;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相關業務提案;
(二)項目發展科。負責研究建立貧困人口、貧困村脫貧長效機制;擬定扶貧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市扶貧資金分配方案,監督檢查扶貧資金使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扶貧資金審計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扶貧資金項目實施;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組織實施貧困村整村推進提升工程;負責貧困村防災減災和災後重建扶貧項目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扶貧項目庫建設;負責協調扶貧龍頭企業的認定工作;組織扶貧工作重大課題的調研工作,提出扶貧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扶貧項目資金績效自評,並協調做好績效考核有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整合資源支持貧困村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開發統計報表填寫、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撰寫統計分析報告;負責扶貧項目資料歸檔管理工作。
(三)老區科。負責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老區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革命老區建設工作,聯繫市革命老區建設促進會;研究提出市革命老區建設政策和措施的建議;擬定革命老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擬定市革命老區建設資金分配方案,編製革命老區建設資金項目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整合資源支持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監督檢查革命老區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組織開展老區項目資金績效評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革命老區建設資金使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革命老區統計報表填寫、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撰寫統計分析報告;負責老區項目資料歸檔管理工作。
(四)信息管理科。負責擬定全市年度減貧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貧困人口精準識別、建檔立卡和精準退出工作,並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做好信息比對工作;負責對接相關行業部門,及時提供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動態調整信息,並協調開展存疑數據問題信息核實整改工作;指導各鎮開展貧困人口、貧困村扶貧信息採集和更新錄入工作;指導組織貧困人口和貧困村退出驗收工作;指導各鎮開展扶貧信息數據清洗工作;負責全市扶貧信息統計工作,對全市扶貧信息進行動態監測和數據分析,為扶貧開發的效果評價、動態管理、監督監管、公共服務、工作考核、績效考評提供依據;負責對接專項工作組成員單位,推進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兩項制度銜接工作;指導組織扶貧信息統計報表填寫、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撰寫統計分析報告;負責對各鎮扶貧信息管理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負責建檔立卡相關資料的歸檔管理工作。
(五)社會扶貧科。負責起草社會扶貧工作相關檔案,提出社會扶貧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軍警部隊和社會團體開展定點扶貧工作;負責協調社會各界參與扶貧活動;指導市定點幫扶單位開展扶貧工作,組織開展定點扶貧工作檢查考核;協調省定點幫扶單位開展扶貧工作,協助開展省派定點扶貧工作檢查、考核;指導各鎮做好駐村工作隊、脫貧攻堅戰鬥隊和幫扶責任人管理工作;對接行業職能部門,協調開展產業扶貧、就業扶貧、消費扶貧、金融扶貧、鄉村旅遊扶貧、教育和文化扶貧、衛生健康扶貧、住房保障扶貧、電子商務扶貧、科技與人才扶貧、生態補償扶貧、社會保障兜底扶貧等行業扶貧工作;負責社會扶貧、行業扶貧數據收集和統計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扶貧的交流與合作;
(六)宣傳教育科。負責組織宣傳國家扶貧開發、老區建設政策措施,對接宣傳部門、媒體開展宣傳工作;研究建立貧困戶激勵與約束機制;負責制定全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思想教育提升培訓計畫,制定貧困家庭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實用技能和“兩後生”職業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扶貧幹部脫貧攻堅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職能單位,推進法治扶貧工作;牽頭組織脫貧人口、扶貧幹部和帶貧企業等評先表彰工作;擬定“扶貧日”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扶貧培訓統計報表填寫、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撰寫統計分析報告;負責扶貧培訓項目資料歸檔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