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市場物業管理中心成立於一九九六年,是市政府直屬正科級自籌自支的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儋州市市場物業管理中心
- 總部地點:儋州市
- 經營範圍:市場物業
- 公司性質:管理中心
基本情況,辦事指南,辦事流程,部門職責,
基本情況
主要職責是依據政策法規對市場維修、改造、開發、培養和物業管理,為業戶提供保全、衛生、諮詢等服務。現有幹部職工155人,在經營市場10個,市場用地二塊,中心機關內設職能組4個,即市場管理組、行政組、人事組、財務組。主要負責全中心的行政、財務、人事、文秘、宣教、市場經營管理、項目開發、紀律監督、安全保衛等工作。下設基層市場管理所10個和一個公司,其中那大城區有紅旗、先鋒、中興市場管理所和儋州市市場開發總公司,各鄉鎮7個,即新州、木棠、三都、馬井、海頭、東成、王五市場管理所。全中心2011年經營收入473萬元,2012年計畫經營收入500萬元。
辦事指南
我中心各農貿市場面向全社會提供租賃經營服務,需到我中心所轄的農貿市場開展經營業務的客戶,首先應到中心辦公室或市場物業管理所諮詢,本中心將為您提供相關情況。如攤位租賃情況、收費標準、管理要求等。凡進入市場經營的業戶,各項登記手續從簡,本中心愿為業戶協調、理順與市場信息有關部門的關係,協助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證照。
辦事流程
經營戶登記——選擇所需行業——確定行號——簽訂契約——繳交押金——辦理各項經營證照。
領導班子分工
潘汀濟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陳瑞皇副主任:負責組織、工會、市場經營管理和項目開發、宣傳教育和信訪接待工作;協助主任分管人事工作;分管市場管理組和人事組。
彭棟衡副主任:負責黨務、紀檢、計生、行政後勤、安全生產、青年和婦女工作;協助主任分管財務工作;分管行政組和財務組。
部門職責
市場管理組工作職責
一、負責處理市場經營管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制訂有關市場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經營發展計畫,做好本組的年度總結和專題總結工作。
二、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指導和協助各所解決在經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三、及時掌握市場經營活動,做好各種數據的統計和填報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資料。
四、負責檢查督促各所(市場)經營秩序、收費、消防、衛生等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五、組織落實中心下達的年度經濟指標任務。
六、及時掌握各市場攤(鋪)位安排情況,指導各所抓好攤(鋪)位的安排落實,做好攤(鋪)位的統計收費,杜絕徇私舞弊行為。
七、指導和協助各所做好內外協調工作,搞好市場的綜合治理,促進市場經營的健康發展。
八、認真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行政組工作職責
一、負責日常行政事務,職工福利及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二、負責車輛、電話、職工住房、水電及各種公物的管理。
三、負責上傳下達及會務組織和接待工作。
四、組織各種社會活動。
五、負責擬定市場維修及擴建改建的初步方案,做好工程預結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基建工程項目的檢查、審核、驗收工作。
六、深入基層檢查督促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
七、組織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
八、組織落實中心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
九、認真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人事組工作職責
一、調查研究,收集資料,做好信息工作,建立信息反饋網路,掌握情況,當好參謀。
二、做好信訪來訪接待工作,協調聯絡內外工作關係。
三、擬定中心工作計畫、組織制訂各種規章制度及實施方案,做好年度總結和專題總結。
四、負責各類公文起草、會議記錄和文字整理、列印、收發、立卷、保管、歸檔工作。
五、負責人事檔案、印信、戶籍管理工作。
六、負責辦理幹部職工的轉正、定級、工資調整、退休、退職、辭職、調動等有關手續及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晉升、獎懲等各項呈報工作。
七、負責檢查、督促幹部職工的出勤情況,對違反紀律人員作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呈報中心領導。
八、做好職工技能培訓,理論學習和宣傳教育及普法教育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基建工程項目的組織籌劃、契約審核、驗收工作。
十、認真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財務組工作職責
一、嚴格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和管理相關財務制度的要求,執行本中心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
二、全面負責本中心的日常財務工作,監督和管理單位的財務活動,保證中心資金、財產的安全。
三、負責中心現金管理、銀行存款收付、收費等事項工作。
四、負責本中心財務收支計畫編制、上報、審批、撥付以及指導基層所的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中心的資產管理、票據管理、會計核算與管理成本核算報表編制工作;承辦納稅申報、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保險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項目經濟契約的管理,定期對本中心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及時上報。
七、負責流動資金的管理;負責財務印鑑章、各項財務檔案資料與本中心相關證件的使用與管理。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層市場管理所主要職責
向經營業戶提供經營所需的鋪面、攤位、水電設施、保全、衛生等服務及徵收各項管理費,配合工商、食品安全、環衛、衛生防疫等部門做好各項監督管理工作。